警察手冊應該是沒這規定不過長眼的警察應該不會身穿制服買東西因為這是保護他們自己的方法申誡的話是分局督勤人員對派出所等單位人員督導時發生錯誤時最常看到的警界的處分可大可小,大部分員警都被陰過記申誡各位可以想想看,目前警察考試錄取率也不算高為何三番兩次都會看到那些新聞基層員警什麼奇怪原因自殺或是感情因素之類的自殺一個有辦法辛苦念苦讀書的人,考上警察卻無法承受環境的壓力不是沒有原因!!能應變的人可以活得下來不能應變的人會很痛苦PS:吃飯大部分都是利用交接班時間來吃...大概是10-15分鐘
第一線的員警有時候因為任務沒日沒夜的還不給他吃東西.睡覺嗎?認真的人做的累死了還不准吃飯休息,那誰要認真而一般民眾怎麼可能知道員警當時是否在執勤,或是在偷懶即使當時沒在執勤,也有可能他為了任務已經連續執勤很久了,這種情形之下,即使他吃個東西睡個覺,又怎麼能苛責他們呢真正知道員警是不是認真.有沒有偷懶.也只有他們的直屬長官與其管制第一線的基層員警,不如來監督與要求分局長或局長例如以破案率或是當地治安作為指標,以指標卡住分局長.讓他不敢濫賞濫罰這樣分局長自然會去管理底下的人畢竟人力是他在調度的,他也得靠認真的員警達成指標.由他來管理員警誰應該休息.誰在摸魚他最清楚了當然實際層面.可能還要搭配輪調.暢通申訴管道與其他手法.但是這樣應該要比要求第一線員警有用得多.也合理得多事情只有在合理的狀態下.才能長久
shushu425 wrote:警察被記申誡沒什麼大...(恕刪)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當然腦筋不用這麼死..許多不傷大雅的事只能低調做不能張揚但是不代表這行為是正確的就算被抓包也只能自認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