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rum wrote:現在的酒駕就只是公共危險罪刑罰小的可憐(恕刪) Yes!另外沒記錯的話之前有則新聞是酒駕撞死人是用"過失"致死罪起訴只關八個月就出來了以後黑道也不用砍人了喝點酒在開車去撞死目標比拿扁鑽捅死人刑責要輕多了.....什麼社會嘛.....
魔術凶兆 wrote:我也覺得起碼要像對岸抓到酒駕 直接居留15天 然後再罰款抓到直接關 你看酒駕會不會少一半 現在好像是最低拘留5天,一次捉到扣分(好像12分,還是幾分,反正就是所有分都扣光了。)然後第二次捉到終身禁駕。
菸害防制法,造成各大、小雜誌不能有菸商的廣告。電視也不能播,賣場也不能張貼,更不能太顯眼。這蝦腳!?香菸是違禁品嗎會馬上讓一個人當場掛點嗎?為什麼有關菸類的,就要這樣打壓?反觀酒類的,就限制不多!台灣的菸價確實便宜,但抽完菸開車上路,會撞死人嗎?就算是公眾場合抽菸,自己不閃,別人也會自己避開菸味。而酒駕咧!?喝完了開車上路,反應不好的,隨時都會出事。尤其上路了,自己不閃,別人未必閃得掉。別再打壓吸菸者,真正會危害自我生命安全的,酒駕比吸菸嚴重啊!!http://www.youtube.com/watch?v=y8b-OhrOG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