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BLUE wrote:相信你我都曾經在新聞...(恕刪) 在這個收賄的司法界....很難相信這樣的遊行能對那些官有啥影響性...可是為什麼大家不從修法立法的立法委員去抗議呢???不是只有它們才有修法立法的職權嗎???還是其實這次遊行不過是黨派鬥爭的武器罷了...去做無謂的抗議不如去發動抗議1百多位立法委員瀆職...
台灣對性侵犯的刑罰太輕,有一些人因此有恃無恐,以至性侵案件層出不窮,身為女性的我從小就在恐懼被性侵的陰影下成長,如獨自上廁所、坐計程車、或經過暗巷時,都要擔心是否會遇到色狼,如今有了女兒又開始擔心女兒的安全,相信天下做父母的都能理解我所說的。因此個人十分贊成對性侵犯加重刑罰,尤其性侵兒童又累犯者,十之八九都心理變態,放在社會上像顆不定時炸彈,應永遠與世隔絕。雖然今天的遊行不見得能有甚麼成果,但該做的還是要做,預祝本活動成功,曾香蕉先生,支持您喔,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