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方式當然是拿到派出所去登記,如果當場知道遺失者是誰有空就在那等。
然後失主來領取的時候就告知你的權利,接下來就開始盧了。
如果連絡不到失主指要過個幾個月此筆金額還是你的,而且還更有憑有據的拿到此款。
私底下講很危險,要是碰到不良分子給你獅子大開口該怎麼辦?
Shuuta wrote:
個人怎麼覺得很多學法律的人都嘛視道德為無物?
反正一切依法辦事,只要不違法就好了;道德?那是搞民粹的人在用的東西......
可偏偏這些人裡頭還是有不少人會說:『法律不過是道德的最後底限』,這...這是個怎麼樣的情形啊?~...(恕刪)
法律如果是道德的最後底限,那必然是道德都約束不了了,才來談法律。
如果道德約束的了,還需要動用到法律嗎?
不過我想你搞錯了。
但是,道德跟事件判斷的情緒觀感,還是有差別的。
道德是社會約定俗成的行為規範。
法律是根據法條做事件的邏輯判斷。
『事件判斷的情緒觀感』是一般人看案件的非專業角度。
談道德可以訴之情感,談刑責非得錙銖必較。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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