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針對部份人認同學姊做法沒錯,希望以後你也是這樣交你的下一代,>撿到東西請一定要要求3成金錢,才能歸還給失主,我也相信曾經教育過你的師長,應該會笑.....我會耶 反正是法律說的 而且是合法的如果道德要要求那麼高 麻煩立委把這條修掉就好了把道德法條化阿不要立條擺爛法那邊好看 執行又怕被人講話要不然就加個貧戶條款 貧戶可不在此限
所謂「齊家、治國、平天下」,要治國之前要先把家裡的事管理好,所以很多社會問題並不能怪社會怪學校老師,最主要的根源我認為還是家教問題。這裡有篇評論剛好是跟這個話題有關:[評論] 教育失敗最重要的是「家庭教育」失敗,不是社會教育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