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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教育失敗?還是算是立法錯誤?

>1. 針對部份人認同學姊做法沒錯,希望以後你也是這樣交你的下一代,
>撿到東西請一定要要求3成金錢,才能歸還給失主,我也相信曾經教育過你的師長,應該會笑.....

我會耶 反正是法律說的 而且是合法的
如果道德要要求那麼高 麻煩立委把這條修掉就好了
把道德法條化阿
不要立條擺爛法那邊好看 執行又怕被人講話
要不然就加個貧戶條款 貧戶可不在此限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如果是我我會給他三成報酬
這樣總比起什麼都拿不回來的好
畢竟被人撿走是可以私吞的
他肯還我就不錯了
hobbyexpert.blogspot.com 趣味達人
那位學姊應該不是正妹吧

要不然怎麼這個多人鞭呢

如果是正妹的話

或許還會因此進入演藝圈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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