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otnik wrote:沒有仔細看還以為你回到現實了咧原來你還在執意把狗送回原生地喔?!那請你提出做法來~怎麼送??我還沒聽過保育人士 說狗應該回歸原生地的!我要的不是乾乾淨淨而是保持健康幫狗洗澡的人都說牠的毛都黏在一起了那是會生病的養了狗不照顧就是在虐狗 我想表達的是任何一種動物如果可以選擇牠寧可選擇住在牠原生地和牠的族群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人類幫牠圈養的自認良好環境
lukepda wrote:Ya教授當然沒有錯,...(恕刪) Ya教授常說得沒有錯,你要是不貪,為什麼要這樣子做呢?^^^^^^^^^^^^^^^^^^^^^^^^^^^^^^^^我只想說 YA教授他倒底有沒有貪 ? 沒貪嗎 ?講這各又要偏離主題了就像是我一直很好奇一各疑問為什麼寺廟就要越蓋越大? 佛祖顯靈指示說要蓋很大? 要吸收很多人 ? 要有很多信眾的 ?為什麼教會也要一直吸收一堆人? 基督指示的 ?廟蓋越大,教堂越蓋越大,到底是誰住的 ?是不是越捐越多錢就代表越會受到神明保護 ?不知道的人建議看一下達文西密碼.這各好看.不過看的懂得能有幾個人 ?
plotnik wrote:所以我說你不實際嘛這...(恕刪) 實際但過程卻不合法 這不是目前最有爭議的地方嗎?還有你問如果你是那隻哈士奇.....我回說如果我是那隻哈士奇我希望我永遠沒被人養過希望一出生就和家人在一起也不行嗎只是寫的可能和上面文字不一樣我表達我的意見也不行嗎還有救狗行為雖實際但過程卻不合法的事您怎麼隻字不提只一直強調狗毛已經黏在一起了每個人在路上看到狗,狗毛已經黏在一起了,治療後就可以據為己有嗎
吼~~~粉爐耶~~就是因為每個人每個生物一出生......就是無法選擇他要的家人環境阿所以才覺得你說狗狗要回歸它應該所屬的地方很鬼扯我只是針對你這樣的說法~~反諷那你不也得住山洞意思另外一提並不是每個人都了解法律途徑的除了殺人搶劫作奸犯科等行為....大致上大家都知道外狗狗保護法?那是啥?老師好像沒有教吧?故他孩子只不過是依照一片好心救出那條狗罪不致死吧?到是狗主人就很聰明還找議員來開記者會要告對方列舉一堆543的死守財奴YA教授說的很沒錯如果百姓連最基本的慈悲心都不存在了,國家領土再大.再富庶,也沒有人敢來居住..還好台灣這種人並不多.........不然早毀了BY THE WAY說實在的......不反對你所謂的保育問題........但是比起讓狗渾身髒兮兮的......又沒吃飯餓肚子......也不知道會得到什麼疾病比起來幫他梳洗一番......給獸醫檢查身體這行為實在是好太多了吧?!
不是說將狗狗洗好醫好後~占為己有的行為就OK但是前提是....那家又沒人居住.......狗要環給誰?交給消防隊......他們也頭痛吧..........最後狗的下場不是寄養在髒兮兮的收容所......就是被安樂死阿!!!葉教授的孩子願意好好養他........不管是誰都覺得這是個皆大歡喜的結果吧.....就算被送到收容所去了....也沒結紮......100%認為.........狗主人一樣會告他孩子........誰叫他是葉教授的孩子想比下那你又覺得狗主人的行為可行嗎??放任狗狗亂叫........讓他髒兮兮餓肚子不好好照顧牠是後就只懂得依照法律來告人求償高額賠償金.......這種行為真的很貝戈戈!並不是合法就是對的好唄!!這又不是在亂世。。。。。什麼都講法律。。。。沒人敢做善事吧?再回到你說的.......假若你是那條狗妳看到妳主人的行為..........不會傷心欲絕嗎??對妳的主人來說...你只是他養的一條生小狗斂財的母狗罷了..........跟奴隸有啥差別阿............既然你這麼講就保育。。。。。應該更感同身受吧。。。正如我之前說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載我眼裡。。。。狗主人的行為跟作奸犯科的人並沒兩樣。。。對象不一樣罷了!!!
我看到這個新聞時,我有個另類想法...也許...狗主人有給狗食物,只是狗狗不肯吃,所以哀號...食物就是那隻兔子.....話說,當晚屋內黑黑的,狗與兔子在互相看不到的情況,聊了一夜,成為好朋友...sorry,電影看太多~
兔兔3356 wrote:最後狗的下場不是寄養在髒兮兮的收容所......就是被安樂死阿!!! 沒有錯惡法亦法所以這就有賴動物保護協會及愛護動物的人去推動立法為什麼走私動物要銷燬有些是珍禽異獸不是嗎 這些走私動物也是生命不是嗎因為檢役問題法律規定就是要銷燬可以不銷燬嗎 當然可以啊這就是法律問題救狗之後如果送收容所收容所再通知飼主飼主如果不要 再合法收養 不是皆大歡喜事情發生了 不是想辦法合理自己行為 而是應該想怎麼樣處理才會更好還是那句話有養才有棄立法處罰任意棄養的人才能遏止這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