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童木 wrote:這不準吧~~如果是有錢人在國外登記台灣身份證也不會註記~~台灣登記後~沒把舊的繳回一樣也是配偶欄空白 那就只好到時抱著出生的小孩可以去分財產喔~然後原配也告不了第三者,算是對有錢人的懲罰誰叫他們要跑去國外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