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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人生的法律問題

LibraC wrote:
民事呢? 可以告民事...(恕刪)

就說了....
現在的人不怕罰錢
就怕去坐牢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OCEAN1975 wrote:
就說了....現在的...(恕刪)


不管關還是賠錢, 有逞罰性的法律最重要!
嗆聲到"沒有抓姦在床"都講得出來, 實在是噁心到極點!!


實在看不慣這對狗男女的行徑, 還為人生師哩!
LibraC wrote:
…嗆聲到"沒有抓姦在床"都講得出來, 實在是噁心到極點!!...(恕刪)
您這也是未審先判。萬一人家真的是只有親嘴呢?
Dave5136 wrote:
您這也是未審先判。萬...(恕刪)


抱歉! 我前面詢問的是沒有"抓姦在床"也就是沒有"性交"的證據,
只有以下的證據的話, 可否告妨礙家庭
1. 進出motel, 有照片為證
2. 熱情喇舌, 有照片為證
3. 男方承認有戀情, 媒體記者會為證
4. 女方承認有戀情, 媒體記者會為證


Ocean大哥說,
民事可告成, 可要求賠償!

這跟未審先判有什麼關係? 又不是告通姦!!
Dave5136 wrote:
所什麼以?您分不清「至少」與「只」的差別嗎?心理影響因人而異,我不過舉「一個」較客觀的差異。
那還有什麼差異?
Dave5136 wrote:
您這也是未審先判。萬一人家真的是只有親嘴呢?
這就是問題所在...
假如你老婆與某男子只是親嘴... 會不會影響你們婚姻?
LibraC wrote:
…這跟未審先判有什麼關係? 又不是告通姦!!
如果當事人真的只有親嘴,有進出旅館,但確實沒上床。他們說「沒有抓姦在床」有什麼不對?有什麼好噁心?親親嘴就算「狗男女」?「為人師婊」?請小心,這二句話其實已構成公然侮辱,萬一那二位要告您,很可能也告得成喔!
waroro wrote:
…假如你老婆與某男子只是親嘴... 會不會影響你們婚姻?
假如尊夫人與某男子親嘴,我相信一定會影響賢伉儷的婚姻。但總有程度的差別吧!尊夫人與某男子親嘴,或與某男子通姦,難道對您沒有差別嗎?
Dave5136 wrote:
假如尊夫人與某男子親...(恕刪)
我覺得沒差別...

那大大呢?
waroro wrote:
我覺得沒差別... ...(恕刪)
我覺得有差別。目前我國的法律體系(立法者的價值判斷)也認為有差別。
waroro wrote:
所以大大老婆可以跟男...(恕刪)


你真的很沒品
人家心平氣和的跟你討論
你張口閉口就是人家太太又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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