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1975 wrote:就說了....現在的...(恕刪) 不管關還是賠錢, 有逞罰性的法律最重要!嗆聲到"沒有抓姦在床"都講得出來, 實在是噁心到極點!!實在看不慣這對狗男女的行徑, 還為人生師婊哩!
Dave5136 wrote:您這也是未審先判。萬...(恕刪) 抱歉! 我前面詢問的是沒有"抓姦在床"也就是沒有"性交"的證據,只有以下的證據的話, 可否告妨礙家庭1. 進出motel, 有照片為證2. 熱情喇舌, 有照片為證3. 男方承認有戀情, 媒體記者會為證4. 女方承認有戀情, 媒體記者會為證Ocean大哥說,民事可告成, 可要求賠償!這跟未審先判有什麼關係? 又不是告通姦!!
Dave5136 wrote:所什麼以?您分不清「至少」與「只」的差別嗎?心理影響因人而異,我不過舉「一個」較客觀的差異。 那還有什麼差異?Dave5136 wrote:您這也是未審先判。萬一人家真的是只有親嘴呢? 這就是問題所在...假如你老婆與某男子只是親嘴... 會不會影響你們婚姻?
LibraC wrote:…這跟未審先判有什麼關係? 又不是告通姦!! 如果當事人真的只有親嘴,有進出旅館,但確實沒上床。他們說「沒有抓姦在床」有什麼不對?有什麼好噁心?親親嘴就算「狗男女」?「為人師婊」?請小心,這二句話其實已構成公然侮辱,萬一那二位要告您,很可能也告得成喔!
waroro wrote:…假如你老婆與某男子只是親嘴... 會不會影響你們婚姻? 假如尊夫人與某男子親嘴,我相信一定會影響賢伉儷的婚姻。但總有程度的差別吧!尊夫人與某男子親嘴,或與某男子通姦,難道對您沒有差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