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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國民旅遊卡!

1589 wrote:
這是正常的想法嗎?
上勞動基準法的老師,是這樣教導您的?
當勞工權利被老闆剝削,竟然叫好,服了您法律人。
現在公務員與政府間的關係,從採特別權利義務關係,轉變走向勞雇關係,請勿再用以前的特別權利義務關係的觀念,來看待公務員與國家的關係。
...(恕刪)


如你問法律,
本人告訴你員工如因個人因素無法於年度內休完假,
就是捐給公司了,(依據如下)
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79) 台勞動二 字第 21827 號解釋函內容:
勞工未於年度終結時休完特別休假,如係因事業單位生產之需要,致使勞工無法休完特別休假時,
則屬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雇主應發給未休日數之工資。
至於特別休假未休完之日數,如係勞工個人之原因而自行未休時,則雇主可不發給未休日數之工資


公務員領取非勞基法規定之旅遊補助
本就是福利,
該福利用來刺激國內消費本人認為適當,
公務人員如不滿想取消國民旅遊卡,
本人認為就應取消此補助福利,
讓那些不滿之公務員知道不要太誇張。

ysan wrote:
以3職等的公務員14天的加班費已經約16000,更別說些單位主官,4職等以上,14天的加班費絕對超過,這樣會比較好嗎?


正解!!

所以大都的公務人員都贊成取消國民旅遊卡,才不用被限制一定要去特約店消費......
等到那天沒有鞭公務員的文章
那時就是經濟好轉的時候
peter670520 wrote:
我親戚在公家單位上班...(恕刪)


既然你親戚那麼困擾.....
建議他離職比較快!!

他那個缺很多人等著要!!!
lme11 wrote:
等到那天沒有鞭公務員...(恕刪)


說的好啊!!!!
想當年,我也好羨慕人家領十幾個月的年終獎金啊,
我們只有死豬價,1.5個月。

強制休14天,領休假補助16000,但往往我都休不完吔!!真的是充公了!!也領不到不休假的加班費啊。
是超過14天的休假部分,才能領不休假補助。但不休假補助,很多縣市因財政問題也都取消了,
所以休假休不完就是浪費了。
說來說去就是經濟不好啦!!!!
才會一堆人在那邊眼紅!!!!!!!
小政coolgeo wrote:
才會一堆人在那邊眼紅!!!!!!!


那不叫眼紅
那叫看緊自己的荷包
如果公務員能夠責任制又領基本工資那就是全民之福啦
想當然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聰明的百姓自然而然得眼睛放亮
看看他們哪裡福利不合理或是哪裡想自肥
群起而砲之
是有效果的
ccl5988 wrote:
公務員能夠責任制又領基本工資...(恕刪)


如果公務員能夠責任制又領基本工資...
公職就會變成吃不飽又沒有生活品質~

屆時,連公家機關都不得不請外勞
效率低,語言不通,服務差,甚至有政府系統資料癱瘓的疑慮.....

所以,這是你要的??!!

易言之,如果公務員能夠責任制又領基本工資
我相信也應該再也看不到這些類似的砲文了!!
所以說要他們領低薪又責任制當然是癡人說夢
但福利這方面總能下手吧
像子女教育補助----這個連退休領月退的都能享用會不會太扯
以現在公務員的薪資來說
取消這一項
100%不會有人因此而辭職----抗議一定會,撂狠話說不投x黨這個也會
但一定會繼續在工作崗位上為國效力--太讓人感動

ccl5988 wrote:
所以說要他們領低薪又...(恕刪)


兄台可以多注意一下現在政府的德政!
公職福利已經一一被拿出來開刀了.....

舉凡強制比例考績丙等(換言之就是:沒有人殺人也一定要叫人出來背殺人罪)
退休月退改85制(已三讀通過)(年資+退休年齡要大於85)

未來,民間混不到飯吃,公家也分不到一口飯
應該就是各位的終極目標吧!
ccl5988 wrote:
那不叫眼紅那叫看緊自...(恕刪)

是喔
基本工資
那緊急事件,有一天需要call救護車可能就是外勞接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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