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aminCC wrote:
春假的時候 男友帶著前女友玩了四天三夜
這樣的結果 當然導致了我們分手
他說他並不是因為還愛她才這麼做 是因為履行諾言
我的天啊.... 既然有人會說出這樣的藉口...
就是"履"行的意義...
我也來每次跟女生都留下一個諾言..
那是不是我每個禮拜都可以去玩個三天兩夜履行諾言?
根本是藉口... 明明就是風流..
說到放手.... 已經過了一年我怎麼還在放手?
就是那種又愛又恨的感覺.. 才讓我放不了手...
共勉之吧....
都跟你說了放手... 不要再聽.. 你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