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刷棒球集團 wrote:我要出來了~請給我點...(恕刪) 已經幫你想好了~1.道歉是沒問題啊~可是大家似乎模糊焦點了2.假如今天是OOXX,那我就不會這樣3.嫌犯母親的話難道不是被斷章取義嗎?這樣要我道歉...諸如此類~巴拉巴啦...但~我可以理解在公開場合要把自己挖的洞補起來,面子掛不住的痛苦~雖然不過就是"誠心的打幾個字"...
總算有點搞清楚是怎麼回事了...搞清楚Toni1230 VS 牙刷棒球集團之間的爭論點在我看來只是一點小事情啦..說不定當事人..雖然彼此氣歸氣!但可能想就這樣算了也說不定彼此私下和解道歉了...發這篇文章的朋友..應該也只是單純就是想幫忙主持公道吧!其實網路發言..甚至是新聞...有時是被刻意斷章取義..(還有人提到誘導式的提問)就跟朋友之間相處..可能因為第三者的傳話不當造成誤會這部份台灣的記者很厲害..最會引起雙方口水戰了..我是希望這事情雙方可以握手言和..其實自己有時候被回文的內容..看了之後也不是很舒服不過講話時有時都容易心直口快得罪人..網路發言更是很容易就擦槍點火單從文字的解讀我是覺得滿容易誤解(因為不清楚文字背後的情緒 用意等)對了!這邊要鄭重聲明..以上個人發言沒有針對哪些人 哪些事情就是單純有點厭倦口水戰了...(大家可以不認同我!但請不要攻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