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那句話,對什麼人用什麼方法,在台灣這個連違規被抓都能振振有詞大小聲,自己任意曲解法規的地方,這樣是剛好而已。你明著來,他看到了這個路口乖一下,下個路口一定孌回原樣;暗著來,至少下次他會怕暗箭,守個法。台灣開單很少好嗎!不然一堆人大搖大擺的違規是怎樣?因為根本不會被罰。
阿公鐵蛋 wrote:不對吧~~電影演的都...(恕刪) 現實中的條子有點不太一樣是等壞人都跑光後才會出現然後幫壞人收拾殘局看到飆車族.......快躲起來飆車族走了.......趕快開燈大搖大擺的出現什麼?有飆車族?哪個方向?追(時速...30)
開罰單這種看法很兩極啊!有的人覺的不犯規就沒事了...像我是覺的 即然你都己經出來執勤了,就請站出來讓大家看的見,警察不就是要赫止犯罪,那如果你有站出來指揮,不就能降低闖紅燈的機會,減少車禍的事故。再者有些警察取諦都是用躲起來的白天還好,若是晚上有時突然跑出來真的是會嚇一跳,像有一直我開車走去泰山的路上,有一段路路燈都沒開所以一片都是暗的,結果開到紅綠燈時,突然發現這麼一個人站在那嚇一跳....結果仔細一看原來是警察就站在路邊,只有穿反光依但連警車的警示燈都沒開...當下覺的還好我沒有心血管疾病,不然出事不知道要算誰的
阿公鐵蛋 wrote:真的是這樣嗎今天的蘋果日報不是就有一篇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路口,沒有設置待轉區...依規定兩段式待轉的機車常常被開罰單...警察卻認為取締上完全合法.... @@我第一次聽到因為沒待轉區而去待轉反而被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