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方法是...喝酒.拿酒不得向酒客收費!但是進口酒類課税..自產酒類課重税...對於一般消費者不得有買賣行為..一律免費提供..只要喝酒..飯菜錢.小姐的費用..也都不能收!!所有平常的消費行為..一律免費!看誰還敢提供酒!!
FHK82133 wrote:看來~~贊成健康娟的應該是不喝酒的..反對的應該是有喝酒的.....(恕刪) 呵...,這個有意思,和之前討論的煙品健康捐有異曲同工之妙,我滴酒不沾,我贊成一公升酒課新台幣一萬元.
lookdel wrote:這跟吸菸是兩回事吧!...(恕刪) 抽菸的也有人只是在家抽不影響他人,怎麼沒人替他們說不公平喝酒造成出事的常常聽到酒駕撞死人、在家喝酒後砍死親人、在外面喝酒後起口角砍死人所以這個問題怎麼討論都有話說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酒精害人不淺,酒駕撞死人從來不是新聞,連酒測器都能被毀損,酒醉後失控發生悲劇也是不新聞,酒精中毒、喝酒過量...造成肝硬化等疾病吃掉大家交的健保費缺點......歡迎補充百害無一利,董氏基金會或國民健康局該比照香煙來交「健康捐」大家一樣來支持「酒害防治法」吧! 你頭腦裡面的想法跟政府官員有什麼不同
lamu wrote:這不是很荒謬嗎?應該是去宣導不要飲食過量,而不是隨意加稅隨意加稅會侵害到適量飲食人的權益阿 宣導垃圾減量最好的方法就是「垃垃袋」可以不分類,可以不減量,你只要花錢多買袋子就行。垃圾隨袋徵收後,台北市垃圾量就大減,因為可以回收的全部被分類掉了。適當的酒類健康稅,更可以讓大家喝酒之前,還沒喝茫之前,先想想倒底要不要牛飲或是狂喝。什麼叫適量?我不喝到吐就叫適量嗎?台啤一罐多20元,高梁一瓶加300很多人就適量了。很多人滴酒不沾,因為這些飲酒人侵害了多少權益呢?那天喝茫了倒在路上的女藝人,是不是也浪費了社會成本?救護車,警察,替代役?那些是誰買單的?不喝酒的人也買了一部份吧?Shuuta wrote:本來就是兩回事... Shuuta wrote:另,個人偏見以為:酒駕根本與蓄意殺(傷)人無異!!!重罰剛好而已...沒肇事?殺人罪也乏未遂犯啊... 你有聽過茶後駕車嗎?因為茶喝太多清醒去撞死人嗎?怎麼會沒有相關,你引導到的方向很深奧,我也贊成酒駕要重罰,而且提高標準。五年前在美國考照時,美國的標準是 0.08,台灣呢?
chang578 wrote:你頭腦裡面的想法跟政府官員有什麼不同 政府官員很多是少說少錯,但喝得不一定比我們在坐的還少,跑攤的民意代表更多。撞死人那個警察,應該算廣義的公務員很多事他們是連提都不會提的,但真作下去的時候,是比誰還不顧後果想法,差很多!ps,討論事情不是只有二分法,只有政府官員和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