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kboy_ya wrote:
「廢死聯盟」請不要在...(恕刪)
站在第一線對抗犯罪及罪惡的人,才是真正在保護老百姓的。也只有這些人說廢除,才更有資格去評論。
至少候友宜說的很中肯,也是多數老百姓會支持的說法。而且死刑不是結果,而是用以嚇阻的方式。
而且台灣處刑算很人道啦。還給你麻醉,還給你機會喝酒喝醉沒意識,有時候還想~這不知道算處罰嗎?
至少新加坡仍然保持他們殘酷的鞭刑,而且還非得有效的嚇阻不少犯罪人士,我更覺得台灣也要有這個刑罰。
如果台灣有鞭刑,我相信會犯下大罪惡的人會更少。基本上被打過的人,大概回籠率會更低吧。
例如~小偷犯~鞭刑十鞭外加入獄,我想他手後要再偷時只會想到屁屁那麼疼,也不敢想。(小偷俗仔多)
例如~強姦犯~鞭刑三十鞭外加入獄,我想他大概日後想強姦,想到被鞭都軟了。
例如~強盜犯~鞭刑五十鞭外加入獄,我想他日後再怎麼狠,想到鞭刑大概也會變成小貓。
例如~殺人犯~鞭刑一佰鞭外加入獄,不管重判輕判都得處罰,大概以後殺人前都會先想想這點吧?
那日後黑社會找小弟頂罪,我想小弟想到鞭刑大概只會想到屁屁爛掉,誰敢頂罪?
然後日後大概台灣監獄也不再是滿到空間不足了吧?有什麼不好?有時候殘酷的刑罰卻是最有效的方式。至少比廢死強吧?
最好台灣也不用槍斃來處死刑好了。用電刑更好,直接可以火化,更環保。
理性勝於感性的原因在於「理性」看得出現實,「感性」卻能袜掉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