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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台灣人永遠的記憶

白小妹妹的案件這麼久之後,
最近也有聽人提起部份內幕......

不能說得太明白.....只能提供關鍵字

賭博電玩 投資 政治 內線消息 賭金 金錢分不均 雇傭 尋仇

呼~~一口氣看完這篇!!
真的是台灣治安史上最黑暗的一頁
無辜的孩子...
無辜的老醫師夫婦...
無辜的護士小姐...

這三個人魔帶給台灣社會太大太大的傷痛了
加害者雖都已付出代價
但那些遇害者家屬心理的痛我真的無法想像....

打到這裡我突然想到陳進興的2個孩子
他們如果沒有離開台灣的話
會是什麼樣的結果........



一本道 wrote:
我也很痛,因為你沒事...(恕刪)


+1 我也是跟你一樣的痛...
不管如何討論

白曉燕,絕非最後一個遇害的被害人
陳進興,絕非最後一個加害人

10年過去了

綁架、勒索、搶劫....有變少嗎?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格蘭菲迪 wrote:
白小妹妹的案件這麼久之後,
最近也有聽人提起部份內幕......

不能說得太明白.....只能提供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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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就直接貼上所謂內幕的始作俑者吧,讓各位網友自己去評斷他的文章可信度有多高,我將該作者其他文章裡裡外外翻閱了一遍,評價是「立場偏激,口德不多」

白冰冰害死自己的女兒原文-台灣天堂鳥
剛查一下維基百科,難怪我對「方保芳整型診所命案」印象很薄弱,因為我當時剛入伍
維基百科整理的也很清楚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99%BD%E6%9B%89%E7%87%95%E5%91%BD%E6%A1%88

1997年4月14日,就讀台北縣林口鄉醒吾中學高中部二年級的白曉燕,離家上學後即不見蹤影。當晚,白冰冰接到歹徒電話,要白冰冰到龜山鄉長庚高爾夫球場大門口守衛室旁墓園,結果白冰冰除了在該地發現女兒的物品外,還有找到歹徒要求五百萬美元贖金的綁架勒贖紙條,女兒的半裸照片,和女兒的一截小指頭。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成立「0414專案」小組,準備在付贖款時緝捕歹徒。
1997年4月15日至19日間,歹徒多次來電,不過因為歹徒使用的是盜拷的行動電話(俗稱「王八機」),警方無法掌握行蹤。18日與19日,歹徒多次約定取款地點,共換了七個地點,從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都有,但卻一直未現身。此時白冰冰為了確定女兒安危,曾透過歹徒詢問女兒一些問題,從而確認女兒還活著。
1997年4月23日,經過多日的靜默後,歹徒再次來電,約定在新竹市交款,不過歹徒再次爽約未現身。白冰冰經過多日折磨,精神幾近崩潰。
1997年4月25日,歹徒再度約定在桃園取款,但仍未現身。此時警方已掌握歹徒行蹤,在台北縣三重市等五個地點同步搜索,逮捕了共犯林致能、吳再培。警方另在三重市發現主犯陳進興和林春生,警方立即圍捕,雙方經過短暫槍戰,歹徒逃跑。陳進興的太太張素真則被警方逮捕。
1997年4月26日,警方推斷白曉燕應該還活著,若不儘早發佈查緝陳進興及林春生,人質反而會有危險。白冰冰上午舉行記者會,請求全民一起救白曉燕。各大媒體均以頭版擴大報導。媒體記者與電視台衛星新聞轉播車擠爆白冰冰家門口。
1997年4月27日,警方以親情攻勢,發動歹徒親人於電視上公開喊話,要歹徒釋放肉票。警方也確定高天民涉案。
1997年4月28日,白曉燕屍體被發現,綁匪在撕票後,將屍體棄屍臺北縣泰山鄉中港大排,法醫楊日松相驗後認為死亡已八到十天。警方宣佈,全面追緝在逃嫌犯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此後警方陸續在各地展開大規模的追緝,三人也開始在國內四處亡命。
1997年5月9日,在當時的在野黨民進黨、新黨等政治人物,與學生團體等要求限期破案壓力下,法務部長廖正豪宣布懸賞一千萬元以偵破白曉燕案。民進黨在立法院發動倒閣,要求行政院長連戰為治安敗壞下台負責。
1997年5月24日,警方收押涉嫌藏匿逃犯的張志輝。張志輝是逃犯陳進興的小舅子。張志輝供稱,於五月上旬送食物到板橋市大觀路一間工廠內給陳進興等三人。檢察官於23日率大批人員到大觀路一帶搜索,但無所獲。
1997年5月28日,偵辦此案的板橋地檢署,收到在逃嫌犯林春生、高天民、陳進興三人合寫並捺指模的限時信,信中指稱綁架案是他們三人所犯,與在押的人無關,要求釋放張素貞、張志輝等人。
1997年6月6日,三人綁架台北縣議員蔡明堂,得手五百萬。蔡明堂受恐嚇不敢報案,整件事情在陳進興落網後才曝光。
1997年8月8日,三名逃犯再度犯案,勒索台北縣某陳姓商人五百萬得逞。8月14日本案因報紙報導而曝光,當時政府中高官除了主管警察事務的內政部以外無人知情。內政部長葉金鳳因隱匿案情於15日向國人道歉,警政署長姚高橋請辭獲准。
1997年8月19日,林春生和陳進興、高天民在台北市五常街、龍江路現蹤,歹徒擁有強大火力,與警網展開激戰,林春生被亂槍打死,警員曹立民殉職。
1997年10月23日,台北發生方保芳整型診所命案。醫師方保芳、妻子張昌碧、護士鄭文喻等三人被黃色膠帶蒙住眼睛口鼻和綁住雙腳,手銬反銬雙手後,各射擊頭部一槍斃命。鄭文喻死前甚至遭性侵害。後證實為高天民與陳進興所為。
1997年11月3日,高天民現身台北市士林區,與埋伏在現場的警方交火十餘發後逃逸。
1997年11月5日,陳進興投書《聯合報》。信中內容認為他妻子張素真遭到警方刑求,大表不滿;還揚言將討回公道,可能波及無辜的人;「從容赴死的時刻,就是風雲變色,火山爆發之時,請大家不要怪我!」日後,他又陸續投書給聯合報、TVBS等媒體。
1997年11月17日,警方接獲線報於台北市石牌路發現高天民,隨即前往圍捕,雙方發生槍戰,高天民無路可逃之下舉槍自盡。
1997年11月18日,陳進興闖入位於台北市行義路上的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家中,夾持卓懋祺一家五口,使整件事情升高成為國際事件。此事件除了造成兩名人質受傷以外,更首開台灣媒體透過電話現場專訪綁架犯的先例。凌晨0點32分,台視主播戴忠仁率先與陳進興電話連線,獨家專訪陳進興。之後,陳進興陸續接受了包括法新社、英文中國郵報、中視等國內外十餘家媒體的電話訪問,侃侃而談他對自己犯案的心路歷程,試圖將自己英雄化。英文中國郵報記者包杰生(Jason Blatt)被陳進興邀進官邸,陳進興叫包杰生多找幾家國際媒體來訪問他。在陸續釋放受傷人質,並與台北市刑警大隊長侯友宜及時任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謝長廷談判溝通後,陳進興同意棄械投降,人質危機才告落幕。不過此一事件已經對台灣的國際形象造成重大損害,並動搖了台灣人對治安的信心。
陳進興落網後,經由DNA的比對,證實他在逃亡期間,陸續犯下了19件以上的性侵害案件。陳進興在逃亡期間侵入民宅,強暴單獨在家的婦女後,還大吃大喝一頓,拿走看得見的財物,還恐嚇被害人如果報案,一定回來報復。因此據辦案人員透露,實際受害者可能遠超過19人。
1998年1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判決陳進興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張志輝無罪,當庭獲釋。白冰冰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正義未獲彰顯。
1999年10月6日,陳進興槍決伏法。


2007-04-13

在白曉燕案中,陳進興的妻子張素真被冠上幫兇的標籤,更被鄰居處處排擠,求職不順,最後淪落到桃園、苗栗一帶酒店上班;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因為感情問題勒斃邱姓女友後還性侵屍體;張素真目前人在哪裡沒人知道,張志輝也必須為他犯的錯付出代價,姊弟兩人的命運,令人不勝唏噓。

「天哪!難道就真的一個人犯罪,全家都要受害嗎?那這樣子乾脆判我們家全部都死刑好了!」無助的哭喊,陳進興妻子 張素真自從被貼上殺人共犯的標籤後,沒過過一天好日子,儘管司法獲判無罪,張素真仍舊走投無路。

張素真:「為了我先生這個事情,我甚至連住的地方都沒有,鄰居全部都要聯合起來趕我們母子走,甚至我的小孩要讓他念書,都沒有學校讓他念。」做生意、賣麵到幼稚園煮飯,最後更是淪落到酒店內表演「十八招」,雖然改名換姓,但是這張臉,外界永難忘懷,短短4年內,張素真就換了4間酒店,兩個兒子也在 2003年,在牧師排下悄悄送到美國讓人領養。

牧師:「(領養夫婦)看到兩個小孩的照片,知道兩人是兄弟,他們就禱告說,乾脆兩個一起來,一起來,等於是上帝聽到他們的禱告,兩個都一起來(美國),這樣的安排更好,兩兄弟可以在一起。」

陳進興妻舅也因為包庇陳進興列為共犯,人格扭曲的張志輝也步上姐夫殺人的後塵,2004年10月因不滿女友談分手,一氣之下用毛巾將邱姓女友勒斃,事後還加以性侵害,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張志輝背著已經氣絕多時的女友走向轎車,載著屍體到處亂逛,還找上媒體拍攝,最後一審法官以自首為由,將張志輝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

不論是藏匿犯人還是痛下殺機,張素真和張志輝兩姊弟一個生活潦倒,還被迫與兩個兒子骨肉分離,一個入監服刑贖罪,但埋在被害人家屬心中的那股傷痛,卻無法因為時間流逝而有所減少。
引用通告地址: http://www.taedp.org.tw/trackback.php?tbID=60&extra=bcd049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這真的是歷史~台灣史上重要的歷史~~

但也是讓我從欣賞白小姐作風變成厭惡她的轉淚點~~

在當時.有幾個人敢正面進去談判?進去都要抱著我可能活不了的覺悟才可以~

整個事情過後.再看到白小姐那個態度~
我只能說..候大和謝長廷做了那些事.真的是有點不值得了!!

但在這還是替白曉燕默哀!!
看完以後 感想是
死刑不能廢...

這種人在放出到社會上
是要玩死其它人嗎

鴨奇馬 wrote:
我想,我就直接貼上所謂內幕的始作俑者吧,讓各位網友自己去評斷他的文章可信度有多高,我將該作者其他文章裡裡外外翻閱了一遍,評價是「立場偏激,口德不多」

白冰冰害死自己的女兒原文-台灣天堂鳥


這也是我心中的疑問,當年陳進興接受電話專訪,有提到一條4000萬的債務
他說白冰冰自己也知道,不過後來這訊息就不了了之
不曉得有沒有人去追查,陳進興綁架白曉燕的根本原因是?
幕後是不是還有指使人?缺錢應該綁架低調的富商而不是公眾人物的藝人不是嗎?

聽說當年中視某女記者call in南非武官官邸,獲贈陳進興的三字箴言
不曉得是不是真的,有人有印象嗎?

wolf3wolf3 wrote:
司法改革
不管是陪審團制度也好
三審定讞制度也罷....

最主要是 人民對司法沒信心...
任何制度都有它的 優缺點...


現在台灣司法沒信心,主要是因為有太多自由心證跟讓人譁然的判決


wolf3wolf3 wrote:
死刑存廢與否 每個人的有他的想法
在此不予置評....

不過..
你既然說 審判必須 有法官 檢察官 律師....
但你卻說 支持廢死的律師就真的是惡魔了
這不是互相 矛盾嗎?

那換句話說...
支持死刑的律師 不就都是菩薩了....

現在死刑議題的討論...
最忌諱就是陷入 "非黑即白"的觀念中
這是很要不得的....



您似乎引言錯誤,邏輯不是這樣看的,我的說法並無矛盾之處,似乎您的引言才是陷入非黑即白的邏輯上......

法律的訂定是法律的訂定,審判是審判,該分開來看
如果您把法律跟審判混為一談,這樣是會邏輯混亂的

A-如果要在一個國家明訂:沒有死刑!
那一件刑案不可能判定死刑(因為最高可能就是無期徒刑)

B-如果還是有明定有死刑的法律
那判決就有可能死刑,當然看那件案子怎麼判

我說一個法院裡面有 法官、檢察官、律師(陪審團先不講)
假設這三角去辯論、找出可能的真相、審判
這是[過程],在裡面盡量保持平衡跟公正,這是本來就應該的

死刑是[結果]
每個刑案一定判死刑嗎?不一定
死刑跟 審判中有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存在與否 不是同一個邏輯的。又不是有律師的存在就等於不死刑

支持死刑的也不是菩薩,是保護受害者的人權,而是支持廢死的律師的論調根本就是繆論,死刑犯的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又在哪?
尤其那些殺人的累犯,為什麼還要受害者繳稅養他們終身?

那些支持廢死的人權律師,說得一派輕鬆,等他們真的有親人被殺死,而且能原諒那殺手,再來說大話,不然我覺得他們真的該閉嘴

死刑,是一種不可動搖的嚇阻手段,這樣才會有保障,至於要不要判死刑,那也是法官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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