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高層大部分都喝洋墨水,崇洋媚外的奴才嘴臉....只怕英國政府一施加壓力,不但拿不到30萬.....家屬還得賠錢修理賓士車。------------------------------------------------------在印度種姓高的男人強姦種姓低的婦女,是無罪的!曾受大英日不落帝國統治的阿三,撞死一個人賠30萬已經是恩賜了。
t8842353 wrote:我猜啦!最後英國政府保護他台灣司法大敗那個人說不定連錢都不用賠就離開台灣...(恕刪) 如果真是這樣,那學法律做什麼?屬人屬地之類云云不過都是屁話而已了嘛~~~台灣的司法體系如果有心要樹立其權威的象徵,這例子怎麼判就會是個關鍵了...話又說回來,當初可以用十五萬交保就已經非常不可思議了...
多少交保那是法官決定的沒有一定的數字人是不是已經不在台灣你又知道了嗎以後等著看才知道後面發展不然被律師拿為什麼要肇事逃逸是因為台灣太多暴民有生命危險....這樣就越扯越麻煩台灣以前有多少肇事逃逸的案件有人這麼激動過嗎這次是因為幾個關鍵字英國籍 CEO 西餐咖哩妹 30萬所以才眾怒嗎如果他講300萬或是30萬英鎊那大家會怎樣講剛剛查肇事逃逸是可以交保的以前就有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