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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商撞死送報生避不見面只願賠30萬

richard7416 wrote:
對台灣的政府和法律感...(恕刪)
相信我 這種日子不遠了 所以我都開始學習自保
皇国の興廃この一戦にあり。各員一層奮励努力せよ
老梗1定要拿出來講

如果今天死的人是議員官員的兒子...............

有這麼簡單解決嗎

在台灣犯罪

依印度的刑法

不知道這合理嗎
有些事,早有心理準備,屆時..卻依然手足無措..心力交瘁..
這種事就算是台灣有錢人撞死的也一樣會想盡辦法就是不願花很多錢賠償

台灣人命本就不值錢
人是需要壓力才會成長...尤其是男人~~~
我不覺得能跟老外拼司法要到錢
太困難了
他兩收一攤老子台灣沒資產
你能拿他怎樣
大不了判刑六個月再繳個30000元給法院
就能換到解除限制出境了
到時候他回英國拿他也沒辦法
果果123 wrote: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吧英...(恕刪)


這種垃圾希望被沙石車撞死 希望印度發生大地震死個幾百萬人
台灣政府高層大部分都喝洋墨水,

崇洋媚外的奴才嘴臉....只怕英國政府一施加壓力,

不但拿不到30萬.....家屬還得賠錢修理賓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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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種姓高的男人強姦種姓低的婦女,是無罪的!

曾受大英日不落帝國統治的阿三,

撞死一個人賠30萬已經是恩賜了。
切莫讓行車紀錄器成為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的工具
交保了
再來勒??棄保潛逃??
台灣司法面對到外國人就自動矮一截?
肇事逃逸 + 湮滅證據 + 企圖潛逃 ----> 還能交保?

哇靠~~真是服了我們的司法體系

t8842353 wrote:
我猜啦!

最後英國政府保護他

台灣司法大敗

那個人說不定連錢都不用賠就離開台灣...(恕刪)


如果真是這樣,那學法律做什麼?屬人屬地之類云云不過都是屁話而已了嘛~~~

台灣的司法體系如果有心要樹立其權威的象徵,這例子怎麼判就會是個關鍵了...



話又說回來,當初可以用十五萬交保就已經非常不可思議了...

都能交保了~ 真的好可惡'! 吃人夠夠!!!

台灣的官哩~
9萬 很兇 非常兇
多少交保那是法官決定的
沒有一定的數字
人是不是已經不在台灣你又知道了嗎
以後等著看才知道後面發展
不然被律師拿為什麼要肇事逃逸
是因為台灣太多暴民有生命危險....
這樣就越扯越麻煩

台灣以前有多少肇事逃逸的案件有人這麼激動過嗎
這次是因為幾個關鍵字英國籍 CEO 西餐咖哩妹 30萬
所以才眾怒嗎
如果他講300萬或是30萬英鎊
那大家會怎樣講



剛剛查
肇事逃逸是可以交保的
以前就有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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