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家的經驗,才知道家裡的女皇在結婚時實在對小弟太好了。當年在珠寶街看了一個下午,發現沒五六萬是買不到起眼的婚戒,考慮我倆都不喜歡手指戴戒指,也聽過鑽戒戴久了鑽石掉了找不回來的例子。所以最後就各自買個兩三分的金戒,不到一萬元就打發了。嗯,我們倆是務實派的,寧願戒指、婚紗省一點,花多一點前在共同記憶的蜜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