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 wrote:chieh76123 wrote:其實我覺得BMW車主應該也上來發個文標題是"昨天出車禍 眼白二輪不當跟車"...(恕刪)備註: 而且還發兩篇...(恕刪) 記住了一篇被罵不過癮要雙份的
qqqaaaqqq wrote:昨天很衰...我在新...(恕刪) 難不成突然有狀況前車不得不急煞...你在後面撞上去....還要追究前車責任吧....你是這樣想的嗎???難不成是要叫前車直接壓過去不成.....???大家都在做的事~不代表是對的事~大家都不保持距離~不代表就不用保持距離~既然撞了~就是你活該~改天別人撞了~就換他活該~不想包~就龜縮一點~不然出來跑的~總有一天要還~總不能距離都給你吃了~還要別人幫你擔責任吧~記得~這種事千萬別說自己衰~衰的是前車~全都該算你自己活該~
qqqaaaqqq wrote:昨天很衰...我在新...(恕刪) 你這文讓我想到有一次在基隆我剛好要左轉(迴轉)跨橋上高速公路此時橋端有一婦人要過馬路本能反應的踩剎車同時又聽到後方被撞的聲音於是下車查看後方保險桿沒想到後方的一下車就開口大罵:你會不會開車,怎麼突然踩剎車哇你例!撞人的比被撞的凶還好我的修養還不錯不然就上社會版了
tomokatsu wrote:你這文讓我想到有一次...(恕刪) 就是這點最無奈.....一堆什麼屁都不懂的人一出事就怪對方不會開車不當煞車....敢把距離吃掉....就要敢把責任也擔下來....而不是上網發一些蠢文章來取暖還被砲.....蠢上加蠢.....
qqqaaaqqq wrote:請問這樣的情況,一定全都要我陪嗎?...(恕刪) 如果不嫌麻煩的話應該可由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責任歸屬(但這種程度的擦撞他們是否收案就不知了)不過沒保持安全車距而撞上前車就乖乖認栽吧bmw煞車制動力是不容小覷的
qqqaaaqqq wrote:昨天很衰...我在新...(恕刪) 剛剛出門買早餐試了一下時速30公里要急剎安全距離不到30公分也能停下來應該是即剎即停這樣你也能撞上去應該你連剎車都沒剎吧這叫不長眼嗎?請問你的駕照是用買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