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lose wrote:我是教英文的,我2/2(二)提離職,說做到這個2/5(五),被老闆念"不負責任,學生怎麼辦",我這樣有很過份嗎?我已經提前講了,而不是一走了之。...(恕刪) 不負責任再加--加到多少了?~
天下至尊 wrote:我覺的告知的時候太短了,像補習班老師這種行業,最好能提早二個星期以前說,因為我姐以前也做過,那時老闆有跟我姐說,不做的話,提早二個星期說,這樣也好找人接人題外話 一般公司的話,就比較無所謂 誰說的,基本起跳都是一星期或者15天,公司應徵人員應徵者有的會表明目前還在工作如果錄取能不能給他辦完交接再來報到。2月2日辭職2月5日閃人感覺會做出這樣的事情都是小鬼頭才會的。
不負責任+1至於剛報到半天,二小時就走的我倒覺得無所謂,反正還沒教到什麼東西,浪費不了多少時間,如果是教了一~二星期說不做的會更生氣不過也有例外情形,剛說辭職就走人的,以前有個女同事,夫妻感情還好也有小孩,但婆婆不怎麼喜歡她,有天上班上午還好好的,中午回去一趟下午來就說不做了,因為已經離婚,快到讓人難以置信,連輛破機車男方都要讓她過戶回去,當下沒人能說什麼,只能看她兩手空空的回娘家
我還親身經歷遇過2個朋友合夥開早餐店~1男1女整家店就2個人 ~房租1次簽1年~~合作到剩下1個月到期準備要續約女生跟男生說反正我沒打算續約要做~也只剩1個月了~~每天太累了又要早起男生說那我自己應徵人來做~但你要先幫我頂個幾天女生卻說no 話說完第2天就沒來了結果男生1個人卡在過年徵不到人~~結果空1個月~~~白白損失房租跟貨品只能說現在人有些真的都沒職業道德又自私對了那女生都3x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