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及眷屬負擔金額﹝負擔比率30%﹞本人+ 2眷口 = 1,641
投保單位負擔金額﹝負擔比率60%﹞1,861
政府補助金額﹝補助比率10%﹞310
總計3812
如果以看一次醫生健保與自費價差500,一家一個月看八次就回本
以我家來說,一年三口大概看五次吧...

我在台北市目前看一次家庭診所掛號加自費250~300不等
新莊看一次約150~200
也不是說一定要反對,總是有利有弊,保險嘛~誰知道會不會用到,
不過說月入四萬算是高收入,我只覺得台灣人真悲哀,這樣的平均所得4W*14M/32/3 = 5833 美金
我以為年收三萬美金才是高收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