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議題讓我想起以前的一個故事:二十多年前,在林口有一家建設公司,老闆對員工有這樣一條規定:「凡是提出來的文案寫錯別字的,每個字罰扣五百塊薪水。」那時建築業大家程度都不高,套句當時行話:「阿狗阿貓都可以開建設公司」。別說老闆只有國中畢業,就是銷售小姐最高也只有高職程度。而且銷售小姐的薪水,一天也才五百塊,要是寫錯一個字,今天根本就白做了。可是一個月下來,不但沒人抱怨,員工們臉上似乎更多了一分自信,連合作的顧問代書和財團董事都刮目相看。態度嚴謹了,業務自然也蒸蒸日上。現在許多年輕的才子們,似乎太執著於「天份」「成績」「資歷」「待遇」等等外在條件上,但是在「素養」二字上所願意花的功夫,卻少得可憐。這也許是社會步調太快的缺點吧。許多人常常喜歡把便利快速種種理由掛在嘴上,可是正式文件如果寫錯字,管你長得多美、智商多高,在法庭上千言萬語都換不回來的。何必等到吃虧以後,才會懂得培養好的習慣,提昇自己的素質呢?我覺得靠金錢權勢等等外在條件能換來的,最多只是「虛禮」而已,而不會有人真心的「尊重」。專業技能之外的東西,才是為人的真正評價吧。
沒有特殊需要的話,一概是英文履歷表,也會有錯字所在,但通常是發音上(caramel ->karamel)和重疊字(caramel ->carramel)。當然對我的作法有所意見覺得不妥是無所謂,這是我個人行為。只是用錯字卻事前事後不訂正,如果造成別人的困擾就算了,如果造成自己或是別人的損失,那可真的虧大了。
meldai wrote:今天在打工的地方收到一份履歷表,結果裡面出現了好幾個錯字,看了後,直接揉一揉就丟到垃圾桶了...(恕刪) 把面試者的履歷直接揉掉丟棄,感覺樓主也不尊重對方,再怎樣不滿意面試者,也不必這樣處理,且上面還有面試者的個人資料,就算不錄取也要妥善處理這些履歷而不是隨意丟棄在垃圾桶裡.
life0606 wrote:把面試者的履...(恕刪) 對啊!我是不尊重對方,因為他一開始拿了份不尊重自己的履歷表。所以趁機做機會教育,告訴別人不尊重自己的下場。別忘了,“人必先自重,而人重之“。我們這收到履歷表都有收好,很多內容都寫得比那張差。只有它是錯字連連直接進垃圾桶。我真的是打工的,也是一樣要提班表,有排到班才能上,沒有就在家當宅男。
常在應酬上碰到一些專業經理人也都是自稱"打工仔"以前朋友公司應徵業務請我去幫他面試沒薪水可拿所以連打工都稱不上實在不知道為何在"打工"二字上作文章?重點在於授權不是嗎?錯字也許是求職者的不對但是不管當面或事後如此丟棄履歷我認為是很不尊重就好像烹飪大賽的評審覺得菜不好吃或放錯調味料就吐出來或把菜整盤丟到垃圾桶一樣記得以前聽過一位名人說他每次應徵完隔天還會跑去問"如果我沒錄取的話,履歷表是不是可以還給我?"然後藉這個機會順便了解沒錄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