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老先生 wrote:
1.某位男同學打掃不徹底,此君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將灰塵抹在該名男同學的臉頰上。
如果這是事實,有點不太妥當,因為灰塵很髒,要是小朋友弄到眼睛或是吃到就糟糕了,
老師也要學會保護自己。
2.同學的MP4遭竊 ,此君搜查該名同學那一小組(共6名)的其餘同學書包,然後對全班面宣佈:以後手機與個人3C產品均不可帶來學校,否則遺失、遭竊,概不負責。 結案…….該名同學的MP4仍未尋獲。
如果這是事實,我覺得本來就應該這樣規範。難道學生東西掉了,要老師理賠?還是學校理賠?
都六年級了還不知道自己的東西要自己保管嗎?
老師也要學著把責任釐清。
3.將某位同學的隨堂考卷當眾撕毀,然後要求該名同學將已撕毀的考卷黏回去。
如果這是事實,處理太過粗糙,因為考卷折爛撕毀以後,就無法讓家長知道自己的孩子有多麼不用心,
老師也要學著保留證據。
4.耶誕節前班上同學到低年級班上表演吹奏直笛,音樂老師向班導師反應同學表現不夠理想,此君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說︰一般人稱你們這種行為是『賤』+訓話一堂課。
如果這是事實,說出"賤"這種字實在不太妥當,也許不只是表演理想與否問題,
若是學生不遵守秩序,造成音樂老師以及低年級班級諸多困擾,罵出這種字眼就會讓家長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老師也要學會往遠處看。
5.校方舉辦親子活動時該班導師遭遇學生家長視若無睹,逕自走開,不與學生家長互動,連基本的禮貌:點頭、打招呼都沒有。
如果這是事實,有點不太好,因為這年頭小孩生的少,
萬一家長到處告訴別人這個學校老師沒有對他們先問好,那隔年學校新生勢必減少,又要減班,
老師也要學會戴上面具。
6.形容班上同學將課堂上發生的事跟家長訴說是打小報告的行為。
如果這是事實,實在有點誇張。
若有學生有不適當表現,老師應該當天打電話"先和家長打小報告",
不該讓學生以加油添醋的方式掩飾自己被懲罰的事實。
老師也要學會和學生搶時間。
7.用板擦抹某位同學的臉。
如果這是事實,看法如同1.
8.嚴重的差別待遇:不得老師喜歡的同學常被他當眾挖苦、羞辱
如果這是事實,老師實在太不會說話。
當某些學生總是再三犯錯不知悔改甚至和老師頂嘴在課堂上罵髒話,或是對教誨吊兒啷噹......,
在全班面前責難他之前,一定要先說出他錯在哪裡,小學生的理解能力沒有這麼好。
老師也要學會訓練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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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於是"大盤商"還是"中盤商"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