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幾個問題如果往生者還有另外一半還在世,那子女還有遺產稅的問題嗎?是不是另一半可以繼承夫妻的遺產,不必課稅?如果有遺囑,寫明遺產全數轉移到伴侶名下,這樣有效力嗎?海外資產算不算入遺產稅內?繼承房屋的話,會不會有贈與稅或遺產稅的問題?謝謝
你難道不知TW萬萬稅?太太還在, 子女還是要付遺產稅. 反正繼承人就是要承擔遺產稅, 除非你拋棄.剩餘財產請求權, 也許可減少稅金.只要被查到, 你就要補稅. 搞不好還被罰逃漏稅.有房地產就可能要繳稅, 假如>所有可扣除的金額.國稅局查的很細, 要補很多證據, 還會照會相關單位 double check.勸你不要想逃漏......砂路 wrote:請問幾個問題如果往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