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義無反顧以為真心可以感動雄中大,沒想到......唉.........每月給30萬是沒有(去掉萬就可以),幫他洗內褲也是可以,但是輪得到我洗嗎?管理員還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嗎?粉紅史努比 wrote:Citi可以這樣嗎?...樓主有沒有想過 每月給30萬元供養 幫他洗內褲你要換暱稱時管理員就勸告你了 果然雄中哥不愛吃粉絲(恕刪) 這樣雄中大會內疚一輩子的,我是挺他,不是害他的。郵筒 wrote:我聽過跳樓自殺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