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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真的應該廢除

人權是要對人講的
對於不是人的講什麼人權啊
殺一個老百姓判二年..
那殺一個法務部長會被判幾年呢?

這些死刑犯不愁吃,不愁穿
過的可比失業的百姓好多啦...
華楓 wrote:
換了位置換了腦袋之最...(恕刪)


她有腦袋嗎
太好了

以後幹架直接把對方幹掉也沒差了
哪個立委 總統 還是啥的

支持死刑的執行

支持重罰

我就投他一票!!!

這種人渣 死一死算了

我們可以連署請法務部長簽署執行死刑嗎?

否則請法務部長下臺!!!

將來不管哪個法務部長上任 都不得違背這個決定

hello
修法....

在修法通過前..應該先將該斃的先斃吧!!
沒有死刑那應該來個鞭刑, 學學新加坡, 然後把那些本來該判死刑的通通打成殘廢讓他們生不如死, 這樣就贊成廢除死刑啦. 乾脆廢除法務部好了,一 個浪費納稅人錢的米蟲單位.
又是一個

不食人間煙火的垃圾部長

這世界很大 什麼鳥事都有可能發生!! 兩機兩鏡達成!! Sigma 18-50 + Sony 70-400G
faceless18 wrote:
不把人犯處死刑
人犯就會繼續出來處別人死刑
不然就全部隔離嘛 放出來想害死誰??


說得對~
前幾天那個殺了安親班老師的男友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是好吃的雞蛋布丁!!
其實這樣也是正常的阿
邱先生在發財車上喊衝阿(還有記者錄影存證耶)
這樣也可以選上立委...
我覺得....廢除死刑通過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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