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A wrote:那人今天早上 AM ...(恕刪) 看了一下那人的生平資料,犯罪史"落落腸"照正常而言,他本來該被關到牢底坐穿才對(要關到上百年以上)........結果犯下這案不久前才花了一萬五美金就得到保釋了(美國似乎有保釋公司??.....是一家叫Jail sucks的公司把他弄出來的,只花一萬五就得到十五萬美金的保釋...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美國的司法問題也不輕啊....
boy155112 wrote:請他去申請良民證就行...(恕刪) 總覺得還不夠,說不定沒被判刑。那個16年前被殺棄屍山區的女孩子當時要是請那位男生申請良民證也看不到這個男生包藏禍心,我看還是請徵信社連朋友親戚交往往來通通查一遍比較保險。
嗯,16年前是吧... 2009-16= 1993,1993年台灣政壇有啥異動呢?Google一下: 1993年連戰出任行政院長,馬英九被邀出任法務部長,1996年把馬英九轉任為行政院政務委員。殺人棄屍這種重刑犯都可以關個兩年就放出來,難怪 "This man" 是受刑人的最愛呀...受刑人的心聲: 廖正豪下台,馬英九回來!
unwm wrote:看到有人說有提案合法持有槍枝我想真的合法之後我相信台灣會死一堆人.(恕刪) 你有槍..我有槍..才會有顧忌的吧...才不會有槍就是大爺..隨時拿槍準備打人...話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一般良民拿啥還呢...人人有槍..政團財團也不會把良民逼的太緊吧..不然拿命換命...也未嘗不可..不是常說民主是需要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