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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前男友開槍轟腦安親班女老師命危

BSA wrote:
那人今天早上 AM ...(恕刪)


看了一下那人的生平資料,犯罪史"落落腸"
照正常而言,他本來該被關到牢底坐穿才對(要關到上百年以上)........
結果犯下這案不久前才花了一萬五美金就得到保釋了
(美國似乎有保釋公司??.....是一家叫Jail sucks的公司把他弄出來的,只花一萬五就得到十五萬美金的保釋...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美國的司法問題也不輕啊....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boy155112 wrote:
請他去申請良民證就行...(恕刪)

總覺得還不夠,說不定沒被判刑。
那個16年前被殺棄屍山區的女孩子當時要是請那位男生申請良民證也看不到這個男生包藏禍心,我看還是請徵信社連朋友親戚交往往來通通查一遍比較保險。
華人很喜歡講大話,喜歡講空話,喜歡講假話,喜歡講謊話,更喜歡講毒話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美國的司法問題也不輕啊....

這方面有其實美國有多部電視劇與電影在討論。
嗯,16年前是吧... 2009-16= 1993,1993年台灣政壇有啥異動呢?

Google一下: 1993年連戰出任行政院長,馬英九被邀出任法務部長,1996年把馬英九轉任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殺人棄屍這種重刑犯都可以關個兩年就放出來,難怪 "This man" 是受刑人的最愛呀...

受刑人的心聲: 廖正豪下台,馬英九回來!
哈哈

看到有人說

有提案合法持有槍枝

我想真的合法之後

我相信

台灣會死一堆人

後來更爆發內戰

我看我能活的日子也不多了

在家裡不出門也不安全了
殘障手冊申請中~
內政部長自己都說他對治安沒辦法

那還有啥好期待的

有能力移民的就快去吧

我沒能力只好在台灣等死
我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spst
樂天文 wrote:
台北市內湖瑞光路今(...(恕刪)



同事的小孩唸那間
昨天緊張到不行
Chiang:你們喔......乖一點啦,女人要持一個家很辛苦,多一點體貼別到外地就想胡來!不要自己搞砸幸福啊!
bloodfirmament wrote:
以後大家出門上班除了手機之外就是一把制式手槍.


那以後一定會出現
手機槍
槍手機
手槍機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要移民的就快移民

怕治安不好的 就快去考警校

別在那囔囔了

在台灣有槍是天經地義的事阿

只要你有錢 沒啥不可以
unwm wrote:
看到有人說

有提案合法持有槍枝

我想真的合法之後

我相信

台灣會死一堆人.(恕刪)


你有槍..我有槍..才會有顧忌的吧...

才不會有槍就是大爺..隨時拿槍準備打人...

話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一般良民拿啥還呢...

人人有槍..政團財團也不會把良民逼的太緊吧..

不然拿命換命...也未嘗不可..

不是常說民主是需要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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