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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如果一個房子由二個人所共有, 其中一個人欠銀行錢, 銀行還是可法拍這個房子?

台中小康 wrote:
難道沒人懂我說的內容...(恕刪)


有啦

前題是妻要知道去搞這條啦

台中小康 wrote:
難道沒人懂我說的內容...(恕刪)


哈哈
中文不好是很難看懂與理解
民法第1030條之1
民法第1138-1225條
gabriev wrote:
民法第1030條之1
民法第1138-1225條

打字太慢,將上課的圖表上傳,希望能解惑。
民法第1030條之1



有關繼承分配順位及額度



提供給大家參考。
對嘛~提示那麼久

不用扯到遺產
實務上母親是自動先拿1/2
因為視為他的資產
還不用扣遺產稅

剩下1/2的3人再分
這才要扣遺產稅

除非父母跑去法院登記財產分開
無論如何
母親一定先拿一半

想先拿一半?
很難
很難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supertaiwan wrote:
很怕我父親一過世 房子平分到我 , 我媽及我妹
房子3/2權利持份被法拍...(恕刪)


分得遺產是家人的權利,而且不會因為拋棄繼承權卡債就消失。
如果拋棄繼承權結果卡債還不了,住屋也變成你的,萬一被你掃地出門該怎麼辦?

最簡單的解決辦法就是樓主準備一筆現金,大家都繼承遺產之後,樓主趕快買下母親與妹妹的持份。
這樣房子都是你的,兩位卡奴也有錢可以還債。
多讀書、讀好書、讀懂書
supertaiwan wrote: 一旦 她們拿到房子的一部份 , 亂花錢, 亂刷信用卡

不管怎麼樣的處理.版主日後的麻煩將仍會再次的出現
不如將房子賣出.然後各自取回該有的分配..(父親健在時)
之後.將手中的現金購置新的房子頭期款.(自己名下低)再接回父親照顧
並且讓母女倆先還清債務.免低被遺產分配時.只能拿到1/4不到的錢

至於日後是否要照顧母女的問題.因為房子不是他們的.所以不用怕拖累你

父親還健在

就在討論"遺產問題" , 感覺就不是很舒服 @@

家是家人遮風蔽雨 , 及成長的地方

樓主要想的應該是努力的工作 , 賺錢

維護這家的完整

這才是男兒應有的志向

>>>

其他共有財產問題

繼承特留分的問題 , 巳有正確的解答

不再贅訴
這個應該是對開版者有利
因為到時候銀行拍賣有持分的房子很有可能會賣不出去
你們家族有持分的人可以等到拍賣價很低的時候去法院買
這樣房子就全部都是你們的
當然銀行是不會善罷甘休
假如你們選擇對父親的財產拋棄繼承
銀行就拿你們沒辦法了
看情形你們要先想辦法取得未被銀行設定抵押的持分

看到前面還是一大堆很離譜或很奇怪的答案
01真不愧是嘴砲天堂

supertaiwan wrote:
[法律問題]如果一個房子由二個人所共有, 其中一個人欠銀行錢卡債,
如果沒欠錢的那一方不想賣房子


1.樓尚未繼承。

如果繼承,這樣母親拿到4/6(3/6為特留分),妹1/6,你1/6



2.母親及妹妹都有卡債問題,已進入協商分期還款程序。

如果房子被繼承後,你母親或妹妹因不可力抗因素協商破局,那應該會走更生清算程序,
但很不幸若被銀行查到名下有財產,那銀行必定採取強制執行手段追索,
銀行會就債務人持分部份進行拍賣,只是持分房屋通常不容易賣出,
買了持分的房子沒辦法使用或得利,所以你可能可以用很低的價格購入,
但如果你的房子被劃定都市更新區域,那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3.建議你不要想太多,順其自然吧,你現在叫媽媽妹妹拋棄繼承,只會讓她們以為你想謀財,
沒有什麼好處的。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會演變成買下拍賣房子的屋主只有2間房間加客廳,但廁所和廚房都被樓主封起來嗎
我來亂的...不要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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