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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銀行22萬500萬房子被法拍

看到這新聞覺得很難說個對錯
銀行有銀行的立場
債務人也有債務人的立場

我自己在銀行上班
其實現在銀行催收都很怕跟客戶有糾紛上報然後投訴金管會
萬一真的被投訴銀行管理層會被金管會叮得很緊,高層會很不好過,高層不好過底下小兵丁當然更難過

所以在催收的規範上都是從法律上著眼
通常遇到這種欠幾十幾百萬的都會協商的
因為並沒有欠很多
但是說真的
有不少債務人是抱著你來找我
我才動一下或應付的一下的態度面對銀行催收的
有些人甚至已經培養了脫產的技能跟技巧....

而銀行面對壞帳都是有專門的法務部門處理
一定的期限沒辦法善了
就會進入司法甚至賣給外面的催收公司
如果都要顧及所有人觀感才能進行催收
因此以前也常有討債公司擾民的情況
但是說真的如果銀行太軟
會有不少放的款都收不回來......
畢竟銀行也是要發薪水跟顧及股東利益...

但報導那樣我個人覺得真的是為了煽情.....
喬丹大帝 wrote:
所以欠錢不該還?有房...(恕刪)


我終於了解國小老師教我的一句成語了

"斷章取義"
chudwu wrote: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5277633.shtml

唉,真可憐,逼人上絕路的銀行

被點名銀行:特殊個案 非銀行惡行
(摘錄)......上述案例應是銀行在與客戶長期還款溝通無效、且客戶採取其他動作抵制銀行討債動作,銀行不得已採取的保全動作。......表面上客戶在單一銀行借款只有二、三十萬,但同時向十多個銀行借款,累計下來的負債金額已高達上百萬元,銀行求償無門、或在其他銀行共同請託下,才會向欠款人採取法拍動作,這些動作絕對不是毫無原因冒然進行的。

對照平衡一下
------------------------------
今天銀行總經理出來了11/30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表面上客戶在單一銀行借款只有二、三十萬,但同時向十多個銀行借款,累計下來的負債金額已高達上百萬元...(恕刪)


我之前就猜了,絕對沒那麼單純,看來不只2-3胎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被點名銀行:特殊個案 非銀行惡行
......上述案例應是銀行在與客戶長期還款溝通無效、且客戶採取其他動作抵制銀行討債動作,銀行不得已採取的保全動作。......表面上客戶在單一銀行借款只有二、三十萬,但同時向十多個銀行借款,累計下來的負債金額已高達上百萬元,銀行求償無門、或在其他銀行共同請託下,才會向欠款人採取法拍動作,這些動作絕對不是毫無原因冒然進行的。


這樣看來就比較合理了.... 跟一堆銀行借小錢 又吃定不還錢
現在被銀行(也可能是各家銀行聯合)使出這一招
只能說是自己活該 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dracula.lo wrote:
俗話說得好欠得少怕銀...(恕刪)


沒錯的..

銀行對付弱勢時就如同吸血鬼一般...

對待那種欠款大戶時,就像哈巴狗一樣..
社會價值觀錯亂了

只憑電視新聞上的片面報導就同情某一方

欠錢的那一方真的是弱勢嗎?
當初耍無賴的時候我們沒看到

反正現在就是欠錢的最大聲
心中的靈魂 wrote:
好一個解決方法......(恕刪)

一大堆假設....
到底那項是真實發生的呀....

你要求金融機構要有金融專業

那債務人的還款義務在那...

銀行是經過多久的債權催收才走到法拍的階段,
之前銀行和債務人溝通你有參與嗎?
你怎麼知道銀行沒有和債務人提那"你所謂的金融專業解決方法"
intercgw wrote:
但是說真的如果銀行太軟
會有不少放的款都收不回來......
畢竟銀行也是要發薪水跟顧及股東利益......(恕刪)


銀行授信徵信評估不檢討,反而把精神專用在如何增加催收的力度

畢竟銀行也是要發薪水跟顧及股東利益...........那我相信你應該也贊同22K是合理的,企業的社會責任只是放屁吧

kkmobil01 wrote:
你要求金融機構要有金融專業
那債務人的還款義務在那......(恕刪)

可沒有人說過欠債不用還吧,不要將民事債權權利無限上綱
重點在於
立委賴士葆有意將銀行目前的法拍動作,採取「比例原則」修法.......................

我想你應該知道闖紅燈只會被罰錢(1800~2700而非罰到18000)並不會被判自由刑,欠稅也要達50W以上才會被限制出境而不是每個欠稅者都會被剝奪入出境自由(這還是侵犯公法益之積欠國稅行為)
還是你是贊成政府可以對於每個欠稅者不論金額多寡一律管收來追稅(尤其對於還有積欠民間借款者)

kkmobil01 wrote:
你怎麼知道銀行沒有和債務人提那"你所謂的金融專業解決方法"(恕刪)


全案結果是債務人因為積欠該銀行20萬而被拍賣其市值500W之現居所這一不可否認的事實.....真的很專業

王又曾,孫道存看了此新聞後直呼...台灣的銀行不可戰勝

看了一堆文
全部的人都在針對銀行法拍的程序進行辯論

怎沒有人針對公家機關取消債務人的弱勢補助呢?

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試想想,如果有人跟你借了20萬...
你一直催討...
他一直不理你,甚至說一個月還款4000
200000/4000=50再除以12,等於要還2年多
你怎知這兩年他不會發生什麼狀況
導致他又還不出來呢!!
會到處借錢的人,不會只欠一筆而以

結果當你得知他名下有間不動產,市價500萬
你會不會去查封討回欠款!!
真正不會去查封的人,我想才有資格跳出來指責銀行作法吧

銀行是營利機構,不是慈善團體
慈善團沒有善捐也經營不下去....
更何況銀行也要養其幾千個員工
如果每個客戶都這樣,我想台灣的失業率要上升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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