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發文請記得自保.如果有善意的第3者能證實,那就要求道歉賠償,如是真的受害者,但偏偏又找不到證人,小心被反告破壞商譽.前幾天的新聞母女吃sogo免費吃被捉到,這對母女都是放昆蟲,然後要求免費,廠商就息事寧人.網路分享,真真假假,如不想惹麻煩價砍照片.要道歉7-11會照3餐道歉,先是客服道歉,然後是店長到你家道歉,然後是經理或組長到你家道歉,如談不攏會一直來道歉,然後新聞記者也來,SNG車也來,然後你鄰居會以為發生命案,然後里長議員也來關心.
john0002 wrote:網路發文請記得自保....(恕刪) 如果不是受害者,只是想害它們信譽毀損我就不會只要個道歉而已...今天純粹是7-11不想出面回應我已經打了兩次電話了 都說主管之後會打來OK, 一樣無消無息的說證據就是總有監視器拍到我去買,總有一張發票證明我買低也不會有人為了幾毛錢的餐費跟為了要小七道歉而自己去淹斃一隻蒼蠅還搞到自己拉肚子難過得要死 + 心情一整個被搞糟了(有必要虐待自己?)但依舊謝謝你的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