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查也好..很多公司都會要求員工繳交發票來抵獎金,最常見的就是額外的業績獎金...就是公司當月多發5000元業績獎金給你,但你也必須繳回有打公司統編的發票來給公司..這樣..員工不用繳所得稅,公司又可以拿這發票發票抵營業稅..公司用這招逃漏稅,其實賺真大...至於每年公司少量固定金額的車輛加油,國稅局應該不會列異常的...我們公司也玩過也被警告過..當年度多了好幾百萬的加油發票,又不是開貨運行的
tony my wrote:國稅局明年開始,針對全台80多萬登記有營業人,仔細盤查核銷發票,鎖定大賣場、加油站、超商,還是百貨公司等消費發票,一旦發現「私帳公報」逃漏稅,要求納稅人補稅,預計1年可以替國庫多增加500億的稅收。...(恕刪) 意思是說政府的國庫沒錢了,要向您們這些百姓吸血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又是特殊計價公式所算出來的,這真的是偉大政府的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