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簡單...只要政府能學美國...通過一個法律...停身心障礙車位的人..一律罰美金100(還是150, 忘了)老百姓可以隨時打電話給警察叫他來開單 (我就叫過...從百貨公司出來後果真有一張單在他車上)就算你是身心障礙但是沒有掛牌子...一樣照常開單(我就被開過...我是因為打球腳受傷, 有拿到暫時的身心障礙停車單, 結果忘了放)可是我還是覺得我們的政府沒有這個魄力......
hido7 wrote:不知道為什麼...每...(恕刪) 真的是有夠不要臉的...凸其實店家可以把身心障礙專用車位先用鐵鍊或是路障擋起來,然後在入口處放置告示請有需要使用到那些特殊車位的客戶向警衛或是打店裡的代表號請求協助.不過, 這樣可能會有人說, 真正符合可停那些特殊車位的客戶不是害羞不然就是覺得自己用不到而不會去麻煩店家...這一點我有點話說, 撇開旁人的眼光...其實那些都是身心障礙人士可光明正大享用的權利, 擺著不用當然會有一些不知廉恥的禿鷹去搶食...如果我是樓主的話, 我會用左手(我非左撇子)在紙上寫上"不要臉!!你是不認識字還是腦殘...真好意思來停這些車位?"然後用膠水黏在他的擋風玻璃上...什麼?有小孩子在旁邊的話怎麼辦?作機會教育剛剛好而已啦!!
推一下內湖大潤發二館,有專職警衛指揮停車, 並看管身心障礙停車位小弟有看過一台大賓士硬要停,與警衛的對話頗大聲理由是現在又沒車停, 我臨時停一下不行嗎??你們普通車位劃的這麼小, 我車子很容易被A到耶!!......最終還是被警衛請走只可惜, 這年頭, 這種有道德正義的人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