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utw wrote:恩...目前社會上槍擊事件多,是因為開槍的人多而不是賣槍的人有問題.......恩....我鳥了........ 開槍的人多但是 賣槍的人 有沒有嚴格審查呢??!!明明眼前的人有問題 為賺錢 還是把槍賣給他??!!恩...真的鳥了...
這個話題已經討論過不少次了,小毛終於忍不住來多嘴一下。 其實銀行20%的利率是依照民法利率上限來制定的,常來這裡晃的朋友也許有注意到前陣子也有網友來抱怨因他家銀行信用卡遲繳一兩天就接到另外的銀行通知卡片停用;而發卡標準過低正好是完全極端相反的例子。 過去幾年消費金融市場的蓬勃成長造就了今天卡債氾濫的現象,這是大家看到的惡劣結果。所以現在社會輿論要求降低利息、甚至希望以宣布破產的方式來避免還債。 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較低的發卡標準是將主控權交給申請人,簡單的說,一方面給申請人一個機會培養與銀行之間的往來關係;另一方面銀行也可以藉此廣納客戶,信用卡利息固然是獲利來源,但藉此增加客戶也是一個重要的目標。 現在社會的要求會使得銀行授信的標準趨向嚴格,甚至恢復收取年費來彌補短少的利潤,到頭來結果是什麼?銀行遲早會找到其他的獲利方式,可是一般消費者取得短期資金的難度卻會越來越高,銀行逐漸變成"富人的衙門",只有相對的有錢人比較容易和銀行打交道,或簡單的說,只有定存、土地和薪資證明的人可以和銀行打交道,除了這三者之外,諸如股票、活期存款、基金都無法當成是資產證明,也就是說那三種證明中任何一種都沒有的人將會很難與銀行往來。而信用卡是一種無擔保放款,信用卡持有人不需要提供擔保,所以利率會這麼高,但也因此申請容易,且大部分的人都可以申請。 但受信趨於嚴格、要繳年費是誰受害?是大部分如期繳納卡費的持卡人,如果這個趨勢繼續下去使得銀行的授信更加緊縮的話,那你我都將受到影響。 是的,學生沒有收入證明,可是計程車駕駛、市場攤販、夜市攤商也都沒有收入證明,甚至有些連交稅證明都沒有,那些人該怎麼和銀行往來? 較為寬鬆的標準可以給比較多的人一個機會,嚴格的標準會把較多的人屏除在入口之外,他們可能連機會都沒有。 讓人感到失望的不是這些產品,而是銀行的行銷方式與消費者的使用方式: 銀行鼓吹借錢是高尚的行為、或是將債權拍賣給良莠不齊的討債公司,這是最讓人無法忍受的,最糟的是銀行並沒有告訴消費者信用卡與信金卡是短期資金融通的工具,非常不適合拿來做為長期的資金融通,而消費者也弄不清楚把只能做短期應用的錢拿來做長期的規劃會出現什麼後果。 經過這幾年的發展,很明顯的,有很多消費者並沒有發現短期資金不適合拿來做長期運用,所以後果就是錢還不出來,然後就變成所謂的"卡奴"。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某家銀行廣告有某個果農以現金卡取得資金,然後用牛奶來灌溉,結果很成功。 就好的方向來看,那位果農可能已經沒有任何取得資金的管道,所以只好使用現金卡來籌錢,幸運的是他成功了,可是如果他失敗了呢? 用現金卡來創業是多麼危險的行為,因為創業的資金絕對不是短期資金,而且它的利率是合法利率的上限,一但創業失敗後果會很嚴重,另一方面,那位果農也負擔了高於向任何合法金融機構借錢所需負擔的利率。 可是小毛相信他大概不知道他面對的風險有多高,因為銀行不會告訴他。 順帶一提,應該也有不少人注意到第四台的汽車借款、當舖等等的廣告比起銀行是多的多了,他們的利率是多少?現在似乎有降低的趨勢,小毛有看到月息10%,當然啦,月息18%、20%的比比皆是,銀行的利率年利率20%,汽車借款的月利率,換算成年利率是多少?很簡單,月利率10%,年利率就是120%!!月利率成上12就是了。 輿論要求解救"卡奴",別忘了還有更多的良好使用者會受到傷害。講白了,銀行發行信用卡現金卡固然是為了賺錢,可是刷卡借錢全是個人行為,銀行再怎麼受信標準低落,也無法逼迫使用者刷卡或借錢,消費者要自己控制消費,善用塑膠貨幣所帶來的好處,說實在的,自己沒有控制好消費的行為卻反過來要求銀行減利降息不是一個很負責任的方式。 而銀行該盡的社會責任是彌補大眾不足的資金使用方式,例如鼓勵購買日常生活用品時使用信用卡消費,一方面可以累積點數或現金回饋,更好的式可以產生記帳的效果,另一方面也間接促使消費者保留對帳單,待帳單來時對帳確認消費;需要較大金額較長期借款時改以提供擔保品的借款以享有較低的利率,若無擔保品消費者又堅持借款時清楚告知利率與利息計算方式等等。政府可以做的是強化大眾對基礎金融知識的了解,強化銀行信用卡與現金卡利率的競爭,以市場力量誘導銀行降低利率。 如果讓現在的卡債欠款者可以透過某種機制得到喘息或是較為輕鬆的還款方式可以讓銀行、政府與消費者得到教訓,那也不失為一次好的轉機,可是如果這只是便宜行事的結果,那只能祈禱政府的管制不會愈來愈嚴格,而銀行的授信門檻不會愈來愈高,因為那樣最終的受害者不會是那些銀行,也不會是政府官員,而是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因為他們有的是賺錢獲利的管道,而我們和銀行卻愈來愈難往來。
繳款後,還未清償的金額如果低於一千就不會有循環利息這個是不對的唷!銀行會收循環利息唷!我舉我這個月的帳單(台新銀行)為例:我上個月帳單是716元 但是上次用ATM轉帳時我記錯了,而且也不小心過了5天,只轉了600元結果這個月帳單除了116的差額外裡有明細如下:延遲繳款違約金:3元循環信用利息:18元我並沒有抱怨,因為我的確逾期繳款但是之前提到欠個幾百元 下個月變成千的事 的確是有可能且的確會發生。且我現在對台新銀行感覺很差,想剪卡了(這又是其他的事了...)
pdutw wrote:恩...目前社會上槍擊事件多,是因為開槍的人多而不是賣槍的人有問題.......恩....我鳥了........ 很糟糕的比喻賣槍根本是於法無據但是銀行發信用卡借你錢收利息可是完全合法的銀行和卡奴也許皆有責任但使用者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欠債不還(還不起對我而言不是理由,還不起別借)影響的是多數人的權益喔
我知道比喻不太好,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有人要呼籲政府重視這個問題!當全台灣有百分之一的人還不出錢又被逼急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情。援交,搶劫,偷竊,自殺,我是不同情他們啦,可是我怕被搶,被偷。你們喜歡嗎?主控權!哈哈哈辦一張 VISA 的金卡 會送你一張 VISA的普卡,再附一張 master 的金卡還順便幫你辦 一張現金卡....不要跟我辯說沒有,請大家自己去去看各銀行的辦卡契約。多方便阿,一次辦齊害死你呢!
pdutw wrote:主控權!哈哈哈辦一張 VISA 的金卡 會送你一張 VISA的普卡,再附一張 master 的金卡還順便幫你辦 一張現金卡....不要跟我辯說沒有 當然有!!而且也是事實!!但那還是不影響持卡人擁有主控權的事實,不管幾張卡多少額度,持卡人可以不刷,也可以乾脆剪斷不用,這不是主控權是什麼? 銀行可以給卡給額度,但要不要使用是自己決定,沒有人可以逼迫,這不是主控權是什麼? 使用者可以選擇全額繳清,也可以選擇部分還款,想要輕鬆就要付出利息的代價,這不是主控權是什麼? 卡債氾濫銀行固然要負責,但別忘了使用者要負最大的責任,就是因為銀行要負責,所以要有協商機制,讓欠款人有機會可以解決負債。 一次把所有的卡辦齊不會害人,刷卡不知節制才會害人,不要模糊辦卡與刷卡焦點,知道問題發生的原因才可以從根本解決問題,從根本解決問題才能導正銀行行銷不當與持卡人刷卡超過可負擔範圍的問題喔。
一.現金卡可以剪嗎?第一代是不行的...二.在未詳細告知情形下,濫用我的授權,這就是銀行的問題。三.我只希望你的親人朋友永遠不要遇到這些問題。也不要被欠卡債的人搶劫或是偷竊。(感情用法請見諒)我是贊成協商的,可是今天發文的樓主是屬於反對協商的人吧..........其實,銀行也不希望呆帳甚至是壞帳。一但賺到一個程度的話,給欠錢的人一個活命的機會吧。降息,甚至停息。 只要有喘氣的機會,一班人都會想還錢的。我沒在用信用卡,也沒有現金卡,更沒有貸款,但是我住在這裡。當治安敗壞,社會問題更多的時候,大家再來罵,已經太遲了。
這個問題大家各說各話撇開誰對誰錯不談想當初自己學生時代~衡量經濟狀況每天買那種一包不到十圓的乾口糧還可以分兩餐以上吃的生活就覺得很不平衡我是不是應該去辦個信用卡.現金卡什麼的反正未來會有人來幫我收爛攤子還會有人幫我"伸張正義"~痛批銀行.政府原來自我要求.自我約束都是多餘的我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