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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尾熊看世界》無尾熊看煙害防制法

jamy_mong wrote:
小弟也被人家用白眼瞪過,而且是在咖啡店的吸煙區
桌上也早放了煙灰缸,一包七星,一個賴打。
那位小姐硬是要坐我旁邊的坐子(再說一次,是吸煙區)
當小弟把煙點起來同時,發現旁邊傳來不爽的味道,同時被白眼攻擊,
然後那位小姐就很生氣的換了位子,
當時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嗯嗯,真是辛苦您了,想必當時您一定很無奈而心裡覺得不是滋味吧?

既然如此,乾脆戒掉算了,以後就都不會碰到這種事情囉!:)
 

Smith wrote:

文章PO出來了,會不會變成筆戰文不是你能決定
是看文章的內容
一句不想變筆戰,能禁止不同聲音發言嗎
若可以,那相反意見的人發言的人權呢:P



就是你這種人~筆戰文才滿天飛~~你有發言權沒錯~但不能濫用阿~~
我也有抽煙習慣..不過倒是沒有成癮到隨時都要抽啦~~跟女友在一起的時候當然是連煙都沒帶..呵呵~~

一般時候..跟一群朋友一起..能不抽就不抽..不希望一個人抽煙影響到所有人呼吸的空氣..
平常想抽煙的時候..就走到室外..找個人比較少的地方抽..有人經過..我會閃開~~

我是盡量以不影響他人為主..

不過當我一個人在吸菸區的時候..想抽就抽阿..
因為會坐在這吸菸區的..就是會抽煙要不然就是可以忍受煙味污染的..
我覺得吸菸區保留會比較好..有吸菸的人才會乖乖的走進吸菸區..而不至於隨處吸菸影響不吸菸者..

全面禁止..還是一樣會有人在室內空間抽煙的啦~~
(例如KTV包廂..如果包廂內的人都會抽煙..那二話不說一定抽的..誰管你這裡禁不禁煙..)
(還有就像全面禁止行車使用行動電話..也是一堆人左顧右盼沒看到警察就拿起手機打電話的..)

呼應一下樓主..每個人都是有人權..就算你被叛死刑你還是有人權的..要不然在監獄警察不爽就可以把死刑犯打死了..然後跟家屬說阿就被叛死刑了談啥人權..
Oracle Sun. Engineer
個人覺得只要吸煙者尊重不吸煙的人---無論是否得到允許都不吸
吸煙者可以做到這樣的尊重,
社會大眾也會相對等尊重.
我想吸煙者才可論及所謂的人權...人權這字早被濫用了.
我還未曾聽聞什麼吸煙權.

但個人不認為大多吸煙者做得到這點,
連先詢問的人少之又少.
既然做不到又遑論吸煙人權.
人真的是那麼高貴的生物,
我們也就無須法律.

法律也沒有趕盡殺絕阿,戶外仍可吸煙阿.
在家裡大口抽也沒人管你.
星加坡完全禁止口香糖才算是.
戶外吸煙聞到不舒服但還可以忍受.
DeimosJ wrote:


Lutz wrote:
憂鬱及自殺, 甚至表達方式引起他人的困擾或不愉快等問題
這些影響的人都是有限且有關的人, 而吸煙是無差別的影響到其他人


自殺者可能在行使自殺過程中導致他人受傷害;而憂鬱症患者病發時所產生的一些行為並不會因為他不認識某人而不行使某行為。也就是說,無法將【自殺與憂鬱】所影響的對象有效的限制在某個範圍內。



而且像憂鬱或自殺影響到他人權益, 還是得負法律上的責任, 並不是沒有責任
另外, 如果你討厭某人的表達方式而不予回應
或對憂鬱症的家人朋友抱持敬而遠之的態度
相對的也是限制了他部分自由的一種方式
那為什麼吸煙的人不必為他影響他人權益承受一些不自由?


吸菸者如果亂丟煙蒂,是必須受罰的。如果菸頭燙傷別人,是需要受罰的。吸菸者並不是享有完全自由的。

我贊成對吸菸者給予限制,但是不是趕盡殺絕。

如果以因為不特定或是公共財等等方式來當作立腳的論點,那麼必須讓這種論點應用在其他方面也得以成立才有意義。


你就繼續斷章取義, 繼續詭辯好了
憂鬱症跟自殺的人影響的多半是跟他有關的人
他人權益受侵害, 當事人或親屬是要負責任的
但我所謂吸煙是無差別影響到其他人, 只有煙蒂引起嗎?
問題的癥結是在會隨處飄散的二手煙吧!!!
只要無法將二手煙對他人的影響降到最低
那吸煙的人就要為他的行為承擔不自由
orz...
果然變成大戰了
所以,這是我最後一次回應這篇文章,而且沒有針對任何一個人的發言作為回應
當然,我也不打算玩文字遊戲,這絕對是毫無意義的行為

美國禁煙的地方比台灣多還少?根據董氏基金會的說法:多
禁煙的條例比目前的台灣嚴格或寬鬆?根據董氏基金會的說法:嚴格
禁煙之後餐廳的收益比較好還是不好?再根據董氏基金會的說法:上升了9%
所以我們可以按照那麼嚴格的法律,甚至更加嚴格的法律來制訂所謂煙害防治條例
我12月份剛去San Diego玩回來,看過遊記的都知道
很討厭煙味的台灣人有沒有?有,而且我相信一定很多
很討厭煙味的老美有沒有?有,而且我相信不比台灣人少
當我進去San Diego的SeaWorld的時候,拿了一份園區地圖
裡面很清楚的標示了可以吸煙的地點
我走到吸煙區附近的時候看到有一塊小小的牌子標明了可吸煙,旁邊也放了一個煙灰缸垃圾桶
吸煙區在哪裡?就在人行道的旁邊
當台灣人跟美國人都坐下去吸煙的時候
會發出厭惡聲、勸告聲甚至阻止聲的,都是路過的台灣人
回到前面,老美有沒有人討厭煙味的?有!
但是路過的老美,或者在旁邊等候的老美家人,都沒有發出過類似的聲音或者言語
頂多就是快步走過,連白都不會白一眼
因為他們懂得尊重
他們懂得尊重那種遵守法律,在可以吸煙地方吸煙的人
他們願意給吸煙者一些空間,不管是實質上的空間或者是心理上的空間
因為吸煙者先尊重了他們,因為吸煙者先遵守了法律
相反的,黑頭髮黃皮膚的同種人兄弟姊妹
卻一昧的認為我們製造污染,不尊重他們、危害他們生命,甚至貼上不道德標籤
我所不懂的是,當我們願意遵守法律、當我們願意尊重不吸煙者的時候
為什麼不吸煙者反而更加的得寸進尺、大肆宣稱開放的空間不可以吸煙?甚至認為我們侵犯了你們
的權益?
同住在這塊土地上的兄弟姊妹們,給彼此一點空間一點尊重,是那麼的難嗎?
我知道討厭煙味的人被吸煙者「欺壓」很久了
但是,如果您們願意給吸煙者一點點尊重、一點點空間,是不是更凸顯您們的度量?
言盡於此,對於那些曾被上司煙味欺壓的非吸煙者,我深感抱歉也替你們高興
因為室內不准抽煙的日子快來了


---
老實說,我比較希望我的遊記迴響多一點
可見我寫遊記的功力還未臻化境啊~~~
無尾熊的尤加利樹: http://magic0623.wordpress.com

泡泡天使 wrote:
看了大家各自都有很棒的想法,我一直有個疑問?
我沒有抽菸的習慣,所以沒辦法體會那種"癮"來的時候的感覺。

戒菸真的有那麼難嗎…

為什麼上課50分鐘就可以不抽…我想一定很多人在上課時"哈"的要死。
為什麼當兵站哨2小時可以不抽,也是邊站邊"案"(罵)…哈的要死。
為什麼睡覺七八個小時可以不抽,我想很少有人睡到一半是"哈"醒的吧。

結果是可以不抽啊…

有抽菸大大們不要打我啊…


結果是可以不抽啊
可是還是繼續抽了啊....

阿奇 wrote:
我們真的也不希望抽煙去影響到其它人的權益…
但現在我們真的只希望能給我們一點空間
而不是趕盡殺絕,何不在很多娛樂場分成有吸煙和無吸煙的呢??
以後可以在店門口擺上牌子,本店為吸煙或無煙場所…
讓所有人可以各取所需…
我朋友開一家咖啡館,裏面所有員工和客人都可以抽煙
而且,裏面也有賣很多煙品有煙草、雪茄,嚴格來說,就是類似雪茄館
所有客人也是因為裏面可以盡情抽煙所以幾乎全是熟客
新客人來時也會告知…如果不介意的話才消費
但…現在他的店看來也不合法了…


跟我開的咖啡店情形一樣
扯的是
我都已經跟客人說『本店全面不禁煙,不介意者再進入』
結果還是有一堆討厭煙味的人來
然後一直要我請隔壁桌的熄煙
跟他們說了好幾次:『很抱歉,本店不禁煙』後
他們居然跟環保局檢舉,說我沒有隔『吸/非吸煙區』
天呀
我真的說過了好幾次『請你不介意煙味再進入』的
真的不懂,可以有『無煙餐廳』?
為什麼不能有『全面吸煙餐廳』?
這裡真是敗家天堂!!!
來亂的
在這樣下去
以後會不會看到一堆人在小巷子裡面 "喊play" 就跟在新兵中心一樣

其實小的以前也抽煙 而且抽很大(一天一到一點五包,當兵大概一天兩包吧)
當然 現在也戒掉了
說真的 沒抽煙的生活比有抽煙來的舒服
空氣變好了 手指頭不臭臭了 也不用在介意身上的味道了
所以說 可以不要抽還是不要抽的好

至於立法說公共場所室內全面不可以抽煙
其實有點太過強硬 如果可以把吸煙區跟非吸煙區做很好的區隔規劃
並沒有什麼不可以
至於在室外
為何不設立密閉式的吸煙區 這樣可以集中煙味跟煙蒂
很多法 都是可以在討論的 真的要完全沒有瑕疵的一次到定位
應該很難摟

煙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小弟覺得有
畢竟那是一種文化吧
就跟酒家一樣
沒辦法摟
人的生活就是有矛盾跟衝突
不過也是這樣才有趣吧

tmomo wrote:



跟我開的咖啡店情形一樣
扯的是
我都已經跟客人說『本店全面不禁煙,不介意者再進入』
結果還是有一堆討厭煙味的人來
然後一直要我請隔壁桌的熄煙
跟他們說了好幾次:『很抱歉,本店不禁煙』後
他們居然跟環保局檢舉,說我沒有隔『吸/非吸煙區』
天呀
我真的說過了好幾次『請你不介意煙味再進入』的
真的不懂,可以有『無煙餐廳』?
為什麼不能有『全面吸煙餐廳』?




你就乾脆在你的店門口~寫告示寫說~『請你不介意煙味再進入』或是寫本店是全面吸煙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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