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80862004 wrote:張紹涵、遙遙、曹格、...(恕刪) 台灣的演藝圈本來就是jazzycat525 wrote:<font...(恕刪) 不管誰先,危險駕駛就是危險駕駛,,該告發就是要告發,藝人就要承擔起社會輿論的責任,如果承擔不起還跟人家出來混
魔比喔 wrote:計程車除了擦撞結夥耍...(恕刪) 本日最中肯,真的。一句話把小黃所有的惡形惡狀一五一十地敘述出來。可悲的是,警察並無法替守規矩的駕駛人伸張任何正義。沒錯,小天會這樣開車一定是有原因的,任何事情都不能只聽一方的指控。更何況對方是小黃,答案應該很明顯了...
Vincent Chen4028 wrote:惡意逼車...(恕刪) 呵呵 你若是有機會來越南看看我保證你將會對你現在的觀點有所改變! 我只知道我在越南,我絕對不能開車...不然每天不知道會有多少命案發生
魔比喔 wrote:計程車除了擦撞結夥耍流氓、綠燈第一秒猛按喇叭、沒事亂切車道、無事後方車輛龜速找客人、無視紅線隨處停車、霸佔機車車道、紅燈死命也要鑽.....這幾點之外並沒有不好呀 ~! 漏了一點看到有人在叫車,不管後面的機車族會不會撞上就急速右切小弟還遇過直接在路中間緊急煞車讓客人下車的(沒有靠右停在路邊),害後方機車族去撞到他屁股,還下車罵人的很倒楣的...我就是那個機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