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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修法進度報告(降低信用卡循息利率)

小弟在銀行工作
對這件事有些看法

1.現金卡為無擔保授信,銀行所冒的風險顯然是比較大..因為沒擔保品
再者會用到現金卡的人大多是正常管道無法取得合理資金成本的人
如果跟地下錢莊來比的話..銀行的利息算低的了

2.有網友提到存款利率跟現金卡利率差十萬八千里...這要怎麼說呢
利率走低是央行引導的結果..央行要負大多數的責任..至少房貸跟車貸都已經相對現金卡
低很多了..所以大家不能認同的只是為何現金卡要近20%的利息..但是我國自從利率
自由化之後..基本上要尊重市場機制..小弟不贊成政府介入訂價..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
如果我想買賓士車..但是一台好幾百萬..我可不可以要求政府介入調低售價??售價跟國產車一樣
前一陣子蔥漲價..政府也沒辦法介入價格..因為產量就是少..這就是市場機制..一支看不見的手

3.至於有人說小白很多..他們不能控制自己,所以是受害者..小弟不想用"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 處"這句話來形容..但是基本上我覺得那是個人的金錢觀及價值觀的問題,自己如果沒辦法控制自己..還有誰能控制你呢..如果訂法律就能使犯罪消失..那天下就太平了...不是嗎..所以如果家中有"小白"..務必跟他說信用的重要性..可別把自己的信用揮霍怠盡..不然..以後就知道了

4.如果一個人沒有動產不動產..他可不可以借到錢? 可以的..從好處想是社會還有給他機會
但是萬一是那些以債養債的人,就不可取了...再說..如果他還不起錢..銀行也不能對他怎麼樣
頂多是變成呆帳...所以有些人就拼命借..反正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所以銀行當然在循環利息上加
高..不然銀行就變成慈善事業了

最後..以上都是小弟個人意見..請不要討伐我
銀行不是慈善事業, 建議銀行取消現金卡業務, 如何?
我覺得現在還不起錢的問題是在當初銀行審核浮濫(甚至沒有審核!)
才會導致借款人還不起, 如果當初訂定嚴格的審核標準如: 最多只
能借月薪的30%...我想這些都不會有問題, 還不出錢的情況應該會大大減少!
新聞分析》別鬧國際大笑話


■ 記者 邱金蘭

為解決民眾卡債問題,立法院朝野協商通過雙卡利差不得逾10個百分點的銀行法修正案。民代體恤民情,但下錯藥,結果不但沒解決問題,反而傷害台灣金融市場,甚至鬧出國際大笑話。
最近幾年來,國內信用卡、現金卡等消金業務快速成長,銀行透過各種名目隱藏持卡人實際須負擔的費用,不顧消費者償債能力浮濫發卡、過度行銷,衍生出一些社會與金融監理問題。

監理機關後來相繼採取「三五八」分級管理措施,促使銀行注意風險管理,並要求銀行以年百分比方式揭露所有費用。但這些措施似乎來的不夠及時,讓卡債問題一夕之間難以完全解決。

民意代表提案修法,形式上看來是有助減輕持卡人負擔,實際上卻衍生更多問題。

首先,立法限制利率上限,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銀行可能以增加手續費方式,解決成本問題,結果是讓所有持卡人分攤費用,扭曲市場。

銀行在成本考量下,也可能縮減信用卡、現金卡業務,導致信用緊縮,結果持卡人不但卡債負擔未減輕,反而被逼得更緊。

更嚴重的是,立法限定利率,開利率自由化倒車,這種嚴重破壞制度的作法,勢必影響國際信評機構對台灣的國家及金融機構評等,評等遭降級,金融機構海外籌資也將受拖累,產生連鎖反應。

解決卡債問題,並非只有限制利率一途,監理機關的行政措施,還是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卡債問題是銀行經營及監理機關的監理問題,下民粹法案這種猛藥的結果,受害的是台灣的金融市場。銀行有錯、監理機構有責任,但不能因此賠上整個台灣市場,立法院真的要再三思。

【2005/12/08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delenatii wrote:
銀行不是慈善事業, 建議銀行取消現金卡業務, 如何?


銀行不是慈善事業,跟建議銀行取消現金卡業務有什麼關聯性?

delenatii wrote:
銀行不是慈善事業, 建議銀行取消現金卡業務, 如何?

銀行也要賺錢,現金卡是好賺,可是背後隱藏的呆帳誰也不知道
小弟只是認為與其讓那些人去地下錢莊借錢,還不如檯面化,至少那些借款人可以跟銀行提償還條件
以月薪的固定比例還款

delenatii wrote:
我覺得現在還不起錢的問題是在當初銀行審核浮濫(甚至沒有審核!)

這點我非常同意,當初大家都被一開始的高利息震憾到了..現在是微利時代..怎麼會有這麼高利潤的東西,所以大家就拼命發,以致造成浮爛,(信用卡也是一樣)
小弟是非常讚同 Andy 兄的見解
以下想再補充一些給各位大大參考

1.不管是價格上限或是下限, 對於市場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這從美國雷根時期, 或是石油危機時美國政府的措施就可以知道
結果都和政府當初管制的原意恰恰相反
這也和央行升息降息的舉動相同, 影響真的太大了
這也是為什麼即使連葛林斯潘這樣的金融巨擘
也會被學者批評他的升降息的政策是造成美國經濟不穩定的主要因素了

2.與其降息救卡奴, 不如增加大家的風險概念
台灣人從以前就習慣讓政府幫他承擔風險
所以才有銀行不能倒的概念
因為銀行不能倒, 所以才讓一些經營不善的銀行可以持續下去
而投資人也無法從中學得風險概念
一味之要求政府買單, 最後還不是你我倒楣

3.20%-2%, 最多也是18%
但這樣的毛利就被大家說成是暴利(這個18%尚未包含呆帳的抵減)
可是大家看一下諸電子大廠, 除了PC代工之外
連晶圓代工的毛利率都有30%吧, 就別提IC設計或是像有品牌者的毛利了
所以正如Andy兄所說, 我們是否可以請全部的商品也透過立法讓它們變便宜呢
房價也不得高於公告地價的10%, 大家會不會比較買得起?





我也曾是卡暴一族
也是現金卡信用卡一直去借出來填無底洞
後來終於撐不下去了
向家人坦承這件事
家人也幫我解決了
但是要每個月薪水都繳回家裡
所以現在看到這些卡奴會覺得很不能原諒
有多少能力再花多少錢吧!
為了解決這些人的困境
然要賠上大部分人的福利我認為不合理
刷爆卡是你家的事
現在出來哭窮有用嗎?
(原諒我措詞激烈!因為我也是過來人)
就算利率降到10%
還是會有一堆人不要命去刷去買
然後再要求降到5%嗎??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不要因為可憐而同情
要讓他們徹底的悔過才能解決問題
只是一昧的減輕負擔並沒有任何意義
要讓卡暴族省悟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知道自己的觀念有偏差
不然解決一次還會再有第二次第三次....
殺了一個我還會有千千萬萬個我啊~~~XD
不過
根本上我懷疑這法案是陰謀
要讓4大家族壟斷台灣的金融市場
不讓外資介入....

jimstarck wrote:
根本上我懷疑這法案是陰謀
要讓4大家族壟斷台灣的金融市場
不讓外資介入....


這個陰謀....繞的路也太遠了些...

jimstarck wrote:
向家人坦承這件事
家人也幫我解決了
但是要每個月薪水都繳回家裡


社會問題不要用政治的方法解決啊...不是嗎
像是 Lion 家人的問題,很多人家都有碰過吧,如果有個機構可以像是中途之家一樣
提供相對比較低利的融資,讓犯過錯的人有喘息的機會,這樣不是比較好嗎
(當然這就牽涉到錢從哪裡來的問題了 Orz)

像是金融風暴之後的韓國,雖然必須要讓 IMF 進駐國內的銀行,許多資產也落入外資之手
但是終究可以有機會再站起來
如果當時韓國擺爛,就直說我還不起,像是部分的拉美或是非洲國家一樣
今天他們也不可能再站起來
文山小藍謅記: http://thomas-lan.blogspot.com 癲癇進修劄記: http://nyepilepsy.blogspot.com
小弟認為不論這是誰說的對、誰說的錯,你只要有立法限制利率高低的行為,這就違反自由市場的精神!
如果這真的立法成功的話,我倒是希望有能力儲蓄的有錢人,他們不妨向立委諸公們提出建議,要求他們再修法,內容是 --- 存款的利率不得低於10%如何?反正他們都已經準備立法限制別人最多只能賺10%的利息錢。接著還要立法中國石油、台電、中鋼...的毛利率不可高過5%,如果高出5%必須主動降價,將錢退還廠商、人民!

別人要賺多少錢,這種東西去立法做限制,真的是怪怪的!

通常既得利益者總是最會叫的,好啊,要退出國內金融市場也可以,我相信一定有別家金融公司正在摩拳擦掌。
其實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銀行思考沒錯,立委建議也是好的,只是當利益衝突時,就看要怎麼角力或平衡了。
雜誌或媒體通成只會聞風起舞,危言聳聽,淪為打手。思考一下後面的利益輸送,就知道為何銀行要唉唉叫!!
我不想去討論個人對於借貸的觀念或想法,個人有個人見解,我只想討論這樣高利率是否是合理?沒錯,銀行可以說是維持服務價值才需這麼高利率,那我想請問我想要的服務是要提高我定存利率至20%,你其它的服務我都可以不要,你一樣收高利息,但我要的你要辦到,可以嗎?不要說一些不是核心的是向轉移焦點,各位自己問問,銀行那些服務真的是你有常用嗎?我的花旗卡辦了快7年了,雖然沒刷過,但他提供的服務,我也都沒機會遇到去用。
企業自有其生存之道,我不相信這樣修法就會導致經濟下滑,只要人、事、物都在,一切都沒問題,怕的只是無法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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