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只不過我在24hrs內就報遺失我覺得重點是每次銀行發生這種事都感覺吃定我們一樣態度超差的卡掉了 被盜刷了就已經心情很差 可是銀行就是用 你自己要想辦法這種態度那為何 簽名不一樣還是可以刷 這點不是很重要嗎!然後銀行就要你自己想辦法把錢追回來所以這家信用卡也被我禁入往來戶了
Qsir.Prince wrote:我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我覺得重點是每次銀行發生這種事都感覺吃定我們一樣態度超差的....(恕刪) 認同+1很多時候是當下的接洽人員的態度問題...尤其是遇到了類似板大的狀況, 銀行方面一付就是"你要賠錢"的態度....實在會令人很無奈, 又很氣憤
能提出證明當次消費簽單非本人簽名可拒絕支付該筆款項吧不然信用卡背面何必要留簽名欄我記得有勝訴的判例,所以你注意一般刷卡消費時店員都會有確認動作至於銀行的損失,那是銀行要去跟店家求償的部份所以你不要傻傻的付了那些錢,銀行還可以去向店家求償呢
Mask1491 wrote:那你朋友會簽韓文嗎?...(恕刪) 銀行的懷疑也要銀行自己去證實~所以不管他怎麼懷疑樓主朋友~只要不能證實就不會成立~樓主也不用去爭論些什麼~銀行那些人相當會誤導你到錯誤的判斷~講錯話只會更糟糕~就讓他告~反正只要簽名不對~不管有沒有報遺失~這筆交易都算不應該成立的~銀行應該要跟店家求償~只是往往客戶這顆柿子比較軟~比較好咬~所以能拿回多少算多少~不然怎可能用4千4合解??一定是銀行自己也知道告也告不贏~所以要趁樓主還沒醒趕快逼合解~錢拿到手再說~
台中小康 wrote:請參考我17,28樓...(恕刪) 謝謝台中小康您的回覆, 幫助很大, 也給了我很多信心從事發到現在我也是GOOGLE了一堆資料也去法源翻了翻一些判例當然也都是銀行告不成的例子不過呢, 知道歸知道, 但不免覺得擔心這時如果有專業的人士或是曾經有經驗的人能夠支持我的想法那真是太大的幫助了真的是謝謝各位熱心回覆的網友後續的結果我也會回來報告的(現在突然覺得一成的金額4千4......可以做很多事情呢!!! 哈哈哈)
yvonne0313 wrote:客服: 妳怎麼知道妳朋友沒有偷你的卡拿去刷.(恕刪) 既然是偷,我怎麼會知道????要告就告,法院這地方,一回生二回熟....如果是我,會發函去銀行,說服務人員態度惡劣,語帶恐嚇,本人將不再與貴行往來,並不予和解,請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