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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親們!!一起聲援那位無辜的沒有破窗的波利士大人吧

支持波麗士大人

不打破不是
打破也不是

狗主自己的問題為何要怪到波麗士身上?

現在很多人都不知到要反求諸己了
余小牛與餅妹
織田待刮 wrote:
+1說穿了,這麼愛狗...(恕刪)


沒錯
說穿了
愛狗人士就是怕破窗之後
要賠錢
不然早就作了
GLD wrote:
以前有個修車的同學說...(恕刪)

我剛才還想講說找最小面積的敲
原來小面積不代表是最便宜的
長知識了
這個警察死腦筋!!
移車不就好了,移到樹下不會喔!!
在車上灑水不會喔?
請鎖匠開鎖,不會喔?

你去看看拖吊車司機,一根鐵尺就勾開了,以前拖吊都是這做的(沒有用溜冰鞋)
是不會打電話給交通隊請交通隊派拖吊車司機來喔?

不是瀆職,我還想不出有什麼好解釋!!
想想這個警察還不是自己怕麻煩!!
都是公務員心態惹的禍!!受點教訓也好~!
alicepalicep wrote:
這個警察死腦筋!!
...(恕刪)

同樣是法律問題
警察是依那條職權
可以任意移動私人車輛的??

前提,車主停放位子並沒有違規


alicepalicep wrote:
想想這個警察還不是自己怕麻煩!!
都是公務員心態惹的禍!!受點教訓也好~!

難道愛狗人士只是一群只會假藉他人的手來愛護物動嗎??
明明是自己怕違法,把球丟給一警察來處理而已
無辜的警察依規定辦事
還要被超有愛心的愛狗人士告

回到問題原點,偽愛狗人士這麼愛狗,為什麼你所說的事情不主動去做??非要叫警察?
DiabloIII wrote:
如果破窗了, 我想不出車主要用哪一條法條去告...(恕刪)


刑法上有毀損罪(看法官的觀點而定)~民法還有民事賠償~還會有行政處份~
所以破窗了會有這麼多問題~但不破窗我想不出要用哪一條來提告~
狗在刑法只是屬財產法益~頂多告他毀損罪~
但~狗主人沒提告~路人也沒權可提告~檢察官真的起訴也只能說司法品質有待加強囉~
如果是檢察官不起訴而自訴者到法院也只是不受理判決吧~
不過行政處份還是跑不掉~
njp3ej03 wrote:
拜託為了就一條生命 打破車窗就是應該的
百姓不敢敲破車窗 怕被告
當警察執行公權力 還怕被告
那不要當警察了
還甚麼已開發國家 一個國家的人 不把生命當生命看
這是甚麼心態阿


如果大大是那位警察
大大會破窗???
這世界既公平...也不公平...伯樂到處都有.....只是.....你並不是千里馬......
假如警察真的把車窗打破救狗~

車主事後發現車上的東西有少

誰賠?
不管破不破窗都會被告吧

建議各位愛狗人仕
捐錢成立"救狗基金會"
無條件支付全國警消救狗的所有相關與善後費用
這樣
有哪位警消再不努力救狗的
你們再去譴責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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