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stocracy wrote:
您的邏輯蠻奇怪的喔交...(恕刪)
?我沒說攤販有賠阿,攤販本來就沒賠沒賺阿
都是店家賠阿..你那個眼睛看到我寫攤販賠錢了?
你說100,那請問後來又拿100給攤販是店家自己變出來的?
根本沒看別人的分析,還在亂罵一通..
transducer wrote:
?我沒說攤販有賠阿,攤販本來就沒賠沒賺阿
都是店家賠阿..你那個眼睛看到我寫攤販賠錢了?
你說100,那請問後來又拿100給攤販是店家自己變出來的?
根本沒看別人的分析,還在亂罵一通..
transducer wrote:
1.基本上等於客人沒付錢,所以商品跟找的錢都算商家賠的,這部分就是100。
但是因為小攤找的是真錢,所以他還有剩25元(這算賺到),所以後來他陪小攤假鈔就只需再拿出找的還
所以應該是賠175才對!
Lutz wrote:
我們來看看問題是出在哪裡?
基本上第一句的說法沒錯, 但後面是多餘的
商家就是損失找出去的錢+賣出去的商品=100元
更簡單的說, 就是損失不小心收了一張偽鈔的錢而已
了不起損失的商品以成本價計, 損失介於75~100元之間而已
問題是出在你的第二句之後
商家並沒有 "再" 拿100出來賠給小攤
商家的損失要從小攤跟他說是偽鈔, 賠給小攤時才發生
整個流程應該是這樣:
1. 商家跟小攤換錢, 這時商家還沒有損失. (如果小攤沒發現偽鈔, 損失是算小攤的)
2. 商家賣出物品, 找出75元, 賣出商品, 收入25元. (利潤則是25元-成本)
3. 小攤發現是偽鈔, 商家賠償小攤100元, 這時商家才開始損失100元, 之前還沒有.
所以對三方面來說
1. 小攤沒有損失, 但如果他沒發現偽鈔, 100元的損失算小攤的.
2. 用偽鈔的人獲得75元現金+25元商品.
3. 商家損失收取偽鈔100元, 至於25元的收入是因為賣出商品獲得, 不能扣抵偽鈔損失部分.
如果是以賣出價格算, 就是損失100元整. (實際上交易已完成, 應以賣出價算)
如果只以成本價算, 則是損失100元-(25元-成本價), 介於75元~100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