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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的人都會答錯的小學數學題

aristocracy wrote:
您的邏輯蠻奇怪的喔交...(恕刪)


?我沒說攤販有賠阿,攤販本來就沒賠沒賺阿
都是店家賠阿..你那個眼睛看到我寫攤販賠錢了?

你說100,那請問後來又拿100給攤販是店家自己變出來的?
根本沒看別人的分析,還在亂罵一通..
正確是損失"近"200元

100元+75元+25元商品"成本價"
很簡單的題目啊,沒想到答錯的人還真多!
很簡單的題目啊,沒想到答錯的人還真多!
b2021111 wrote:
正確是損失"近"20...(恕刪)

是25+75啦!
只要單單看到騙子拿走的部份就好
攤販沒任何賺頭&損失
100而已!!他拿客人100去換零錢事後發現假鈔所以自掏腰包拿100給攤販
alee19831226 wrote:
一人拿一張百元鈔票到...(恕刪)


速算法: 100 元。
精算法: 收到廢鈔,被騙走 25 元貨物與 75 元零錢,25+75=100。
龜毛法: 25 元貨物應以成本計價,另計營運時間成本,文中不載,還是 100。
transducer wrote:
?我沒說攤販有賠阿,攤販本來就沒賠沒賺阿
都是店家賠阿..你那個眼睛看到我寫攤販賠錢了?

你說100,那請問後來又拿100給攤販是店家自己變出來的?
根本沒看別人的分析,還在亂罵一通..

嗯...建議你再想想你的推論有沒有問題...
實際上是賠100或是75元+物品的成本, 差別在計不計算應得利潤而已

transducer wrote:
1.基本上等於客人沒付錢,所以商品跟找的錢都算商家賠的,這部分就是100。
但是因為小攤找的是真錢,所以他還有剩25元(這算賺到),所以後來他陪小攤假鈔就只需再拿出找的還
所以應該是賠175才對!

我們來看看問題是出在哪裡?
基本上第一句的說法沒錯, 但後面是多餘的
商家就是損失找出去的錢+賣出去的商品=100元
更簡單的說, 就是損失不小心收了一張偽鈔的錢而已
了不起損失的商品以成本價計, 損失介於75~100元之間而已

問題是出在你的第二句之後
商家並沒有 "再" 拿100出來賠給小攤
商家的損失要從小攤跟他說是偽鈔, 賠給小攤時才發生

整個流程應該是這樣:
1. 商家跟小攤換錢, 這時商家還沒有損失. (如果小攤沒發現偽鈔, 損失是算小攤的)
2. 商家賣出物品, 找出75元, 賣出商品, 收入25元. (利潤則是25元-成本)
3. 小攤發現是偽鈔, 商家賠償小攤100元, 這時商家才開始損失100元, 之前還沒有.

所以對三方面來說
1. 小攤沒有損失, 但如果他沒發現偽鈔, 100元的損失算小攤的.
2. 用偽鈔的人獲得75元現金+25元商品.
3. 商家損失收取偽鈔100元, 至於25元的收入是因為賣出商品獲得, 不能扣抵偽鈔損失部分.
如果是以賣出價格算, 就是損失100元整. (實際上交易已完成, 應以賣出價算)
如果只以成本價算, 則是損失100元-(25元-成本價), 介於75元~100元之間.

這題的陷阱在於容易被它的敘述給誤導
實際上只要把小攤、商家、用偽鈔的人, 三方面的收支平衡就好
除了商家損失100元或是以成本價計接近100元的答案之外
其他的答案都無法在這三方面取得平衡.

更簡單來說, 只要看這張偽鈔最後在誰手上, 損失就是誰的
在小攤手上, 就是小攤-100, 用偽鈔的人+100, 商家0, 三方合計0
在商家手上, 就是商家-100, 用偽鈔的人+100, 小攤0, 三方合計0
在用偽鈔的人手上, 所有人都是0, 三方合計還是0
1、
設假鈔=A
人賺=100=75+商品
店主賠=-A=100(假鈔)=75+商品

所以 人賺+店主賠=0

2.
店主換A給小攤販
所以 小攤販=-A=賠了100
店主=100+A=0=店主沒有賠錢

3.
後來因為 小攤販又跟店主換回來
所以 小攤販=> 拿回100 +A 退還=0=不賺不賠
店主=A=-100

有此可證 店主賠100
人賺100
小攤販不賺不賠
一共加起來=0



不知這樣的證明 是否有問題
Lutz wrote:
我們來看看問題是出在哪裡?
基本上第一句的說法沒錯, 但後面是多餘的
商家就是損失找出去的錢+賣出去的商品=100元
更簡單的說, 就是損失不小心收了一張偽鈔的錢而已
了不起損失的商品以成本價計, 損失介於75~100元之間而已

問題是出在你的第二句之後
商家並沒有 "再" 拿100出來賠給小攤
商家的損失要從小攤跟他說是偽鈔, 賠給小攤時才發生

整個流程應該是這樣:
1. 商家跟小攤換錢, 這時商家還沒有損失. (如果小攤沒發現偽鈔, 損失是算小攤的)
2. 商家賣出物品, 找出75元, 賣出商品, 收入25元. (利潤則是25元-成本)
3. 小攤發現是偽鈔, 商家賠償小攤100元, 這時商家才開始損失100元, 之前還沒有.

所以對三方面來說
1. 小攤沒有損失, 但如果他沒發現偽鈔, 100元的損失算小攤的.
2. 用偽鈔的人獲得75元現金+25元商品.
3. 商家損失收取偽鈔100元, 至於25元的收入是因為賣出商品獲得, 不能扣抵偽鈔損失部分.
如果是以賣出價格算, 就是損失100元整. (實際上交易已完成, 應以賣出價算)
如果只以成本價算, 則是損失100元-(25元-成本價), 介於75元~100元之間.



lutz算是寫得很詳細,鼓勵一下。
不過題目不是已經說明小攤就是要商家賠回假鈔價格!
(收入是因為賣出商品獲得, 不能扣抵偽鈔損失部分??)
為何這不能計入?我現在算的是這整個事件的總淨損..當然不管盈餘或損失都要計算阿!

所以我再重列一次:
商家損失 25元商品(因為不知道成本多少,假設就是成本25元) + 75元找錢給買的騙走了"-"小攤第一次換給他找給顧客剩下的25元+100元後來賠給小攤的 = 175 (商家總共支出價格)

我還是看不出這樣算哪裡有錯?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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