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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那位脫離電子腳環監控的性侵假釋犯被抓了

假設,他這一次脫逃時又去犯案了,那受害者應該要去申請國賠,因為這件事情很明顯從頭到尾政府要負99.9的責任。法令太鬆、管理有問題、連設備都那麼"青菜" ..... ,運氣不好成為他下一個犯案目標的無辜老百姓只能自認倒楣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未戴電子腳鐐 性侵犯甫出獄又犯案
找到女學生屍體,至於凶嫌是一名有多項性侵竊盜前科男子,今年2月才剛出獄,家屬質疑為什麼沒戴電子腳鐐管控?警方表示,性侵犯出獄,必須在3個月內向縣市主管機關的性侵害防治中心報到,並安排進行評估,而警方也已經安排嫌犯在4月初進行報到,但他竟然就在這段空窗期犯案又殺人。
===

不知道該如何 說 ..

廢死連盟
你們認為 這性侵犯該如何處理 ?

狗罐頭 wrote:
用大逃殺那個頸圈一走...(恕刪)


不好吧 = =

萬一傷到周圍的人怎麼辦

應該像日本的死亡預告一樣,只是不用死

打個有毒的膠囊, 只要脫離監控範圍3分鐘,

膠囊爆開 毒素在30秒內讓他全身癱瘓

也不會牽拖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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