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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次殺人事件,是否可以開始重新執行死刑了?

舉雙手贊成
死刑,
鞭刑。

另外
監獄裡的犯人伙食費請自費!

最近01這方面的留言很多,
要不要考慮設個專區,
讓高官感受一下網路壓力。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經過這次殺人事件,是否可以開始重新執行死刑了?...(恕刪)

上面那一隻尸位素餐的東西 先抓去 "執行死刑" 台灣才有救吧 !


借版請教一下一顆人頭的底標多少

BOT...讚啦
仇不在他人、而在亡者親人,在沒明言放下仇恨之前,誰來置喙皆是殘忍
道德勸說如果有效~
『論語』早就列為憲法了!
當然不能廢死刑,這算是一種嚇阻作用
星加坡也因為有鞭刑,治安好的不像話,街頭多乾淨,沒人敢塗鴉,這就是一種嚇阻效應

台灣就這麼亂了,一堆青少年跟壞人就有死刑了每個還是都不怕死(反正也不會執行),若還取消,那乾脆大家一起當流氓算了,與其要被人打死,不如拖幾個一起,全島來砍殺

關無期徒刑的,憑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來養,我們的錢是要拿來做建設的,不是要養廢渣的,請自行在監獄打工養自己,監獄應該要那些廢渣種田養自己,種不出來就餓死
如果被害者是人權團體的至愛親人,不知他們是否也保持相同立場為加害人爭取免死金牌!

人權應該是在保護一般老百姓,而不是在保護那群暴力者!!

就算我們上百人在這邊支持也似乎沒成效
真希望他們有一天能醒來好好看這個社會!~~!

未成年關60歲!
成年死刑!

對那五個不成才的小子!剛剛好!!~
我講個不好聽的話

感覺那些廢死刑聯盟的作法
少部份人是希望立下典範
有些人是希望能讓犯人有改過機會(你確定會改....嗎...)
更有些人像一些受害者家屬說的
就是一堆律師,法人團體要讓訴訟複雜,就會打很久很久的官司,
然後就有很多的訴訟費用

我個人是覺得該執行
不然立法死刑的意義何在?

有些廢死刑團體的說詞是怕有"萬一"誤判
但是現在判死刑等待執行的
可都是犯了很大,很嚴重,非常明確的

EX:
某殺害保險員,分屍,煮來吃的機車行老闆&友人
某總鋪師夫婦太寵兒子,被兒子索錢不成憤而同友人殺害父母
新聞連結
這五名惡少我看早已經高人指點,已先行串供,1:死者率先挑釁,2謊稱酒後突然抓狂才行兇(我看說夢遊症發作更好用),3:傳後悔犯案的簡訊,悔過書,想去靈前上香表達十足悔意'騙取法官輕判,4:據被害少女表示主嫌應不是未成年的那四個(那應有人可判死刑了),希望法官能明察秋毫,嚴懲飆仔
台灣自94年底後即未再執行過死刑,目前有32位三審定讞的死刑犯仍晾在牢裡吃免錢飯,
收集了部份已死刑定讞卻仍未執行的死刑犯及其事蹟供大家參考,
公佈死刑犯的名字應該沒關係吧,這些刑案在網路上都很容易搜尋的到。
1.管鍾演:身背7條人命,同夥2人均已伏法,但因其涉案太多,調查多年後因不執行死刑得已苟活。
2.莊天祝:甫出獄即於高雄以老婦為目標,連續強盜刼財,如遇反抗即持榔頭猛擊被害人,共殺害4人。
3.洪明聰:鶯歌縱火案,嫌犯因經常毆妻,遭妻舅毆打,竟持汽油至妻之娘家縱火,造成4死5傷。
4.鍾樹德: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闖入桃園佳育補習班內縱火,造成師生3死18傷慘劇。
5.黃志賢:酒後持番刀砍死現同居之女友,50分鐘後再前往前女友家中將前女友及其同居人都砍死。
6.張胞輝:91年間殺害同居女友,92年2月又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刼財再殺死2人。
7.劉華崑:台南新化母子命案,闖入被害人住處刼財,勒頸掩鼻將母親窒息而死後再吊死其6歲兒子。
8.鄭性澤:於豐原市十三姨KTV鬧事,持槍朝前往處理之警員頭、胸部近距離射擊3槍致死。
9.曾思儒:金山高中教師,潛入女同事住處行竊失風,將其反綁虐殺30分鐘致死,女老師死狀極慘。
10.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刼財刼色,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11.廣德強: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共犯,機車行學徒,參與強姦女保險員後夥同老闆以凌遲手法分屍。

另有60名以上之死刑犯仍在法院審理中(未定讞),包括花蓮女尼被養女及其男友殺害案、
租屋隨機殺人改運案、桃園冷血弒親案等多起重大社會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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