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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對殺人砍人的惡少處以唯一死刑~~

  這各話題已經炒了不知道幾次了

但是連我們的法務部長都不肯簽執行死刑

台灣已經三年多沒執行過死刑了,

台灣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 2005年12月26日 」

唉能說什麼呢?



拯救世界維護和平 wrote:
  這各話題已經炒了...(恕刪)


要是部長的親朋好友被渣渣們砍個稀巴爛
他一定馬上簽同意執行

這種部長就是標準的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贊成死刑的人 : 寧可錯殺,也不姑息養奸

廢死聯盟:寧可被殺,也不可誤殺


男人的浪漫~ RAV4 + IGUANA DISK + 5DII&24-70 F2.8 L
判了也沒用
法務部長不簽阿
乾脆連署把法務部長罷免掉好了
不知道可不可以
說這麼多...
假如換作你是當事者那怎麼辦?
被砍了還眼睜睜看那些垃圾被交保或者隨便關一關,
好運點被砍死,倒楣點砍到殘廢,
這根本是逼我們老百姓私下買槍自衛
新竹這問題已經存在多年了!
不知道破碎多少個家庭?
光YY車隊還不是沒後續?
那群沒用的飆仔垃圾你乾脆去砍警察或那些無能的立委跟官員,
不要讓他們老是一身置身度外的樣子!
就是要多存一些小錢,才有辦法一次敗很多大錢!
我一直覺得
唯一死刑...是個好法律

尤其現在社會道德倫喪
應該多加一些犯了XX罪就是唯一死刑

記得以前結夥搶劫就是唯一死刑的年代
那時誰敢搶呀
現在呢

有人權有啥屁用
生活安定比較重要好不好

反廢除死刑+1
多點唯一死刑+1
***你看不見我***你看不見我***
支持 反廢除死刑 +1 !!


那些高尚有愛心的人本先生小姐,

你們最好是再出來反對,

小心會遭到報應的,


就不要你身邊的親朋好友碰到飆仔,

碰到強暴犯,

挨上幾刀,

或是身心受創,


到時候看你還講不講的出口!

學某些伊斯蘭國家的做法好了~哪裡錯罰哪裡~一命還一命!

曾聽過....強姦犯.....在市集當眾用石頭砸爛犯錯的地方.....

支持死刑!
當你殺人前為什麼不想想?
殺人之後才來找人權?
一命抵一命!
沒有所謂的人權啦!

楊公說:地靈改變心生命,生基求的富貴興...
蓄意殺人,蓄意傷害他人者,本來就應得嚴厲的逞罰
反對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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