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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姓少年 犯了姦殺案 不知悔過 還要堅持告警察誤傷他 這世界還有沒有天理啊!!

電視新聞上,許姓少年的父親說:檢察官問他還要不要告.....。就是檢察官在暗示說:你兒子自己幹了傷天害理的事,怕警察查去撞警察,然後被打傷了,你還要告嗎?結果不知是聽不懂,還是聽不進去,還好意思跟記者說,就被害者家屬的立場,一定要告到底。還是想想你自己會不會被人告到底吧,去看看民法第187條吧,你兒子幹的事你要負連帶責任,你賠不完的啦。
光姦殺就足已判他死刑了!! 更何況還衝撞員警
會幫這種人挺的民代官員,我看也不可取!!
喵的,記者訪問還毫無悔意,打死剛好而已啦!!
我想法官對於這件案子的判決
會現今台灣社會會有很大的影響的
如果太離譜
我想沒有人會服氣的
真的是看了非常火大

這家人真的是無可救藥了

如果今天這是發生在美國,這個許姓小朋友早就被警察打成蜂窩了
然後這位警察就等著受勳受獎...


台灣真的要有死刑...


如果今天被姦殺的女學生是這些立委民代的女兒
今天狀況又不同了..


但話說回來


這個小朋友他告不贏吧...
因為今天他是先做出衝撞的行為,而警察只是在自衛
難道要警察乖乖站著被撞成重傷後,才可以拔槍??

這個許姓家人,頭腦不知道都裝些什麼
4500萬的國賠? 這個真的笑死了
450萬就機會渺茫了
45萬還或許有點可能
45元...我來出好了..當作施捨給腦殘乞丐..哈哈!!
現在只怕有奇怪的法官了......
唉...難說.....
williams.k wrote:
真的是看了非常火大這...(恕刪)


雖然我對這位許姓少年感到非常不齒
但我更怕腦殘法官會不會這樣判...


因為今天他是先做出衝撞的行為( 實際上未撞到警員...無罪)
而警察因為自衛開槍,擊中少年 ( 警員自衛過當.........國賠)

如果真的是這樣... 只能說社會真的病了..
對台灣的法律 唉唉
都一樣 熱度一過 大家淡忘 就判的比較輕囉
所以這一篇千萬不要讓他沉喔

申請國賠 真的過了 那就真的是笑話囉
那以後大家不用工作啦
發現大家都未抓到重點故作一個整理,

第一.是否有發生衝撞員警?
第二.警察用槍是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
第三.許姓少年坐副駕駛座,是否算第三人?
第四 如許姓少年為第三人,警方是否應賠償?
第五.是否可舉證徐姓(駕駛)與許姓少年(副駕駛)合意決定衝撞員警?

該員警的用槍時機經過調查
已經確定用槍是沒有問題的了
也等於確定是那個人衝撞警察
這部分新聞都已經有提到了
那許姓少年根本就沒立場
是那員警太好心才給他每個月三萬塊
只能說那少年的了便宜還賣乖
這也顯示出了這個社會教育失敗阿

真不懂他父母在想啥??

還有臉在台灣住下去嗎?

真是厚臉皮 先犯了強姦殺人

還開車撞警察 還要告人

反了反了 這世界反了

最好是判他個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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