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pwu001 wrote:承認錯誤,才會改革;...(恕刪) Paul 兄也是業內人, 一定知道台灣的半導體生產業僅止於 fine tuning, 完全無創新可言, 全靠 vendor supporting, 當初我也是滿懷抱負加入此產業, 但是發現所謂的高階 R/D 人力只是在做一些 process tuning, 及生產的良率改進, 自主的創新想法能應用到產業幾乎微乎其微, 甚覺得可惜 若這些高階人力加入更有創新的產業, 才可為台灣帶來進一步的經濟成長.
那是錯誤的觀念.如果你看看Intel或是IBM如何做R & D,你就會發現處處是創意做為全球前十大半導體公司, 這樣做不但是浪費人才,公司的成長也會受限所以我才這樣說說Skyflyer wrote:Paul 兄也是...(恕刪)
重點來了!回鍋的人有兩個月的觀察期,並且須繳回之前公司所發的補償金(包括離職金等等的),但是會捕給你每個月的基本薪資.但是兩個月後如果公司覺得你還是不適任,那就又要請你回家吃自己啦!當然遣散費等等什麼的都不會再發放!以急單只到Q3來看,會被再次請回家吃自己的人會不少吧!!老張的危機解決方法還真是高明,一石二鳥!!
paulpwu001 wrote:那是錯誤的觀念.如果...(恕刪) 我是指台灣創意不足, 並非說 IBM & Intel 沒創意 ( 我也曾在 Fishkill 待過, 知道 IBM 與台灣的差距 )
idfour409 wrote:並不覺的他是好公司我只能說台積電有個好老闆但是他骨子裡還是濫公司解雇剩一個禮拜退休的人沒水準 太不合理了為公司拼死拼活快20年換來解雇下場別跟我說啥不適任等...也沒人會信的
Gercon wrote:目前聽過的外商 裁員還沒有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的而且幾乎都是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 (1.X~2.X個月) 也對喔~我家外商前陣子是直接優退,退休金照勞基法發給你,另外加發五個月優退獎金.就是你如果選擇退休,另外補五個月薪資給你,有需要非自願離職證明的也照給看來看去,外商居然對待台灣人比台商還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