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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關心被撞的人,都漠視開車的心情

mkl29 wrote:
限速的車道!!加速超...(恕刪)

如果有執勤的話應該不算是違規吧...
看新聞是有看到警車有開執勤的燈,但是不曉得是發生在事情前還是後開的就是了
token wrote: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小弟有點不懂
如果是路人突然衝到快車道
車子閃避不及而撞上
那算是誰的錯呢??

昨天是事現場怎樣我不清楚,單純是想以一個假設的事件來討論...(恕刪)


就你所說的狀況,我猜測, 應該是以專業的眼光看看有沒有故意或過失吧
如果不是故意,也不是過失,那就不罰

但若以昨天的事件來講,老人家先穿越馬路固然不對
但警察在執行業務期間,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撞傷/死人
應該還是該當業務過失致死的刑責

只是量刑應該不會太重,因為終究老人家違規在先
token wrote:
如果有執勤的話應該不...(恕刪)

這點我認同...目前就是不清楚真相是怎樣!!
話說,小弟老家在南投,
有時載著魔王開車上街的確是滿心驚膽顫的,
常常有騎腳踏車或是摩托車的老伯伯,
騎在只有兩線,中間還是雙黃線的路中間。

幾年前小弟都是佛心來的,
看到都是敬老然後慢慢在後面跟,
再找機會超車;
近幾年退伍後,入了社會,
覺得人善被人騎,
你不叭他,他就當真是騎中間到爽為止,
也不會有自覺的靠邊,
現在看到通通都是"叭"。

你不讓他知道交通的險惡,
他還真以為馬路是他家,
尤其是我們這邊中部的老伯伯,老太太。

兩年前開回老家經過小巷子口,
還好小弟車速有控制,
一位老婆婆騎腳踏車到路口不會停下來,
我就從騎樓下建築物的走廊看到他老人家就大列列的直接衝出來,
下場就是我急煞,然後他閃尿,
還跟我吐舌頭咧!!

淦!
有時候在中部鄉下開車,真的是一路上三字經猛飆...


只想說,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為老人祈福,
為警察默哀。
姦殺案都有人強力關心了
只是看有多少有形or 無形 利益可以拿罷了...



la401209 wrote:
老人家的人生已經近黃昏了,要是死了,也沒什麼好怨


先不論警察的錯還是違規的錯請你將心比心一下如果被撞的是你家人然後有人跟你講這種話時
你會怎麼想?感謝他點醒你嗎?
講風涼話的人

家裡長輩真的都活該被撞

個人絕對不會同情
劉漢強他什麼都不懂
有些人也真的不太懂


消防車是可闖紅燈沒錯
即使你車上有傷患
沒鳴警笛~發生事故一樣追究你的責任

警車在執行勤務時一樣不能說無視交通標誌
一樣得開警視燈和鳴笛
才可做違規的舉動
否則路上的警察就不用等紅燈了

基本上如果行人自行闖到快車道被撞死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是可減輕其刑OR免刑

不過現在就是在看該員警
和那二位老人有何責任?
沒剎車痕是我比較介意的
這是最簡單判車速的方法
因為有三種情況~~來不及剎 OR不想剎OR剎車壞了

~~~~~~~~~~~~~~~~~~~~~~~~~~~~~~~~~~~~~~~~~~~~~~~~~~~~~~~~~~~~
一般來說最多人提的是高速公路
如果有路人跑出來被我撞到該如何?

正常來說提出刑法第12條
非出於故意OR過失者不罰
根本不能預見會有人從高速公路冒出
而非故意過失的問題
因為信賴其他用路人也會尊守道路交通規則
不會貿然違規穿越車道或停留路中
也難預見路人會有違規行為
而且已善盡注意車前狀況
隨時採必要措施的義務
即可主張非故意過失


但目前員警傳出可能超速
可能打手機
表示他未善盡注意責任



PS當然啦~~這得等檢察官查
如果沒超速、沒打電話
那我建議警員主張刑法第12條
但如果自己超速OR打電話~~
那本身也有錯

PS2:但在台灣就算你盡責注意
也常判你有罪~~
一些只會考試的法官
沒實務經驗
加上又有超高道德(死者為大)
判你有罪很正常

你怎不給人撞看看.......

你被撞後.....你還會管肇事者幾歲......他的心情如何喔!!!!!

你嘛幫幫忙!!!!
車禍的責任歸屬就留給"專業"人士去判定就好了
大部份的人看到的只是新聞畫報導啊

講手機這點如果是真的話........那就太誇張了......
原來我們人民的保母都是以身做賊的就是了

至於車速過快如果也是真的話,
那應該是屬於有緊急事件待處理,
警察在市區以這麼快的車速行駛,
不是應該只亮燈而已吧.....
應該把警示聲響也打開吧.....

用路人如果聽到警示聲一定都會注意, 禮讓的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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