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en wrote: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小弟有點不懂如果是路人突然衝到快車道車子閃避不及而撞上那算是誰的錯呢??昨天是事現場怎樣我不清楚,單純是想以一個假設的事件來討論...(恕刪) 就你所說的狀況,我猜測, 應該是以專業的眼光看看有沒有故意或過失吧如果不是故意,也不是過失,那就不罰但若以昨天的事件來講,老人家先穿越馬路固然不對但警察在執行業務期間,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撞傷/死人應該還是該當業務過失致死的刑責只是量刑應該不會太重,因為終究老人家違規在先
話說,小弟老家在南投,有時載著魔王開車上街的確是滿心驚膽顫的,常常有騎腳踏車或是摩托車的老伯伯,騎在只有兩線,中間還是雙黃線的路中間。幾年前小弟都是佛心來的,看到都是敬老然後慢慢在後面跟,再找機會超車;近幾年退伍後,入了社會,覺得人善被人騎,你不叭他,他就當真是騎中間到爽為止,也不會有自覺的靠邊,現在看到通通都是"叭"。你不讓他知道交通的險惡,他還真以為馬路是他家,尤其是我們這邊中部的老伯伯,老太太。兩年前開回老家經過小巷子口,還好小弟車速有控制,一位老婆婆騎腳踏車到路口不會停下來,我就從騎樓下建築物的走廊看到他老人家就大列列的直接衝出來,下場就是我急煞,然後他閃尿,還跟我吐舌頭咧!!淦!有時候在中部鄉下開車,真的是一路上三字經猛飆...只想說,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為老人祈福,為警察默哀。
劉漢強他什麼都不懂有些人也真的不太懂消防車是可闖紅燈沒錯即使你車上有傷患沒鳴警笛~發生事故一樣追究你的責任警車在執行勤務時一樣不能說無視交通標誌一樣得開警視燈和鳴笛才可做違規的舉動否則路上的警察就不用等紅燈了基本上如果行人自行闖到快車道被撞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可減輕其刑OR免刑不過現在就是在看該員警和那二位老人有何責任?沒剎車痕是我比較介意的這是最簡單判車速的方法因為有三種情況~~來不及剎 OR不想剎OR剎車壞了~~~~~~~~~~~~~~~~~~~~~~~~~~~~~~~~~~~~~~~~~~~~~~~~~~~~~~~~~~~~一般來說最多人提的是高速公路如果有路人跑出來被我撞到該如何?正常來說提出刑法第12條非出於故意OR過失者不罰根本不能預見會有人從高速公路冒出而非故意過失的問題因為信賴其他用路人也會尊守道路交通規則不會貿然違規穿越車道或停留路中也難預見路人會有違規行為而且已善盡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必要措施的義務即可主張非故意過失但目前員警傳出可能超速可能打手機表示他未善盡注意責任PS當然啦~~這得等檢察官查如果沒超速、沒打電話那我建議警員主張刑法第12條但如果自己超速OR打電話~~那本身也有錯PS2:但在台灣就算你盡責注意也常判你有罪~~一些只會考試的法官沒實務經驗加上又有超高道德(死者為大)判你有罪很正常
車禍的責任歸屬就留給"專業"人士去判定就好了大部份的人看到的只是新聞畫報導啊講手機這點如果是真的話........那就太誇張了......原來我們人民的保母都是以身做賊的就是了至於車速過快如果也是真的話,那應該是屬於有緊急事件待處理,警察在市區以這麼快的車速行駛,不是應該只亮燈而已吧.....應該把警示聲響也打開吧.....用路人如果聽到警示聲一定都會注意, 禮讓的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勿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