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s wrote:我是覺得.....父...(恕刪) 我贊成你的觀念,不過父債子償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以法律的方式來修補道德問題只會越補越大洞另外懶得再回覆了,因為法律已經改正為先進國家的標準了,也無須再爭辯了
juddy007 wrote:我知道繼承債務是很痛苦的但是你欠的錢也是別人的資產而父親背的債務中很多錢其實是花在孩子身上父債子不用還父財子卻可以享這算公平正義嗎 大大是針對最近要通過的「全面限定繼承法」嗎?那大大有所誤會~~要惡意脫產讓小孩享受~~現在就可以辦到了~~債務人過世後下一代現在就可以主動去辦理「拋棄繼承」、「限定繼承」而近日要通過的「全面限定繼承」通過此案後~~子女不需特別去辦理就適用「限定繼承」了(以前需要三個月內去辦理才可以)「全面限定繼承」主要是保護中下階層(不懂的去辦理「拋棄繼承」、「限定繼承」者)還有無行為能力的嬰兒~~或是父母驟逝不知父母有債者~~而銀行要追討惡意脫產者~~這幾十年來早就有方法可治~~但這是另一個議題~~基本上與近日通過的「全面限定繼承」是不同層次的議題~~
嗯嗯...這個限定繼承的法條是有但書的....債權人可以主動再三個月內提出要求繼承人列出財產清單....基本上, 那些會繼承大量負債的繼承人,通常都是, 不知道有多少負債,這樣的修改並不是債不用子償,而是主動告知繼承人,目前繼承的財產狀態,在依據狀況提出繼承方式....說真的有些人真的是不願意,但是負債就是負債....樓主提出這篇來討論.....好像爭議性很大.....畢竟要維持公義是一件很難的標準....
不必怕這條法律 會影響社會多大因為欠錢不還的人 從很久以前就有了互助會可以倒掉幾千萬到上億的你有看過吧惡性的欠錢 例如信用卡加信貸 可以欠三五百萬的公司惡性倒閉等等......錢要借給別人 就要知道有風險 不管有沒有收利息都一樣笑的借人錢 跪的求人還阿有簽借據本票 上法院公證都是相同結果跑就跑阿 你能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