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固然有錯,但樓主這種作法也不可取吧...要這樣來想,那以前讀書作弊不就要貼在公公佈欄或是校刊大似宣揚搞到被退學嗎!(別說的高尚沒作弊過)我想強調是這樣事後PO在網站跟本是讓當事人沒後路,何不當下直接跟當事情反應上班時間看非工作需求的網站是不對的,有個謹惕也讓彼此有路走,做人太絕怎不想哪天說不定她是你上司或是主管甚至有利害關係,畢竟人家有努力過才在那邊上班,葡萄很酸但人總有選擇可以吃別的水果吧一..一PS:更嚴重總統要是看購物那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不管她是公務員還是約聘人員,薪水都由納稅人支付的,人民都有監督權!如果人民都不能監督領國家錢的公務員或約聘人員,那民意代表又有何權力去質詢政務官?不管開版的是否小心眼或眼紅,事實擺在眼前,該員就是在上班時間逛網拍,且該員服務的地點還是失業人士尋求就業的單位。這麼不長眼的行為,如果都不能監督,那我們又有何權力批評政務官講錯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