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回答你
fuzzyman wrote:
騎路邊危險?
所以我就可以往中間靠?...(恕刪)
絕對可以喔
而且政府說“應”喔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
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
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fuzzyman wrote:
那我騎自行車道也很危險,偶爾還有行人佔道
我可以騎上慢車道閃避囉?...(恕刪)
保證可以喔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xItem=2328&ctNode=1373&mp=1
2.腳踏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這樣清楚了嗎?
這不是很基本的道安知識嗎?
怎麼一狗票人不知道啊
駕照真的可以用買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