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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你就直接公布你賣場,前面不是有人說會挑戰了,你擔心什麼,正常情況麻,別人下標後沒取貨付款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知道嗎? 還在那邊社會法,公法,不知道到底在講什麼,一點都看不懂,可以說明一下你提這做什麼用嗎?
小楊5311 wrote:
現在整個Yahoo,露天就是以取貨付款出為大宗取貨方式,能不做嗎?⋯

Pchome購物 Yahoo購物 跟一般拍賣網價格比起來還是有10-20%價差,看看手機產品就知道,一般會上網消費者會比較的,如果購物網站有特價,就購物網站買,還24H到貨。如果價差大,選擇拍賣網購買,不都是這樣嗎。...(恕刪)


因為購物 商店街 商城 手續費高
所以通常會把手續費 退貨損失 都加到價錢

超商取貨付款目前的確是主流
由其露天沒有強迫第三方支付
有無開取貨付款已經變成店家是否爲詐騙的一個考量

拍賣賣家有的資本雄厚可以容忍不取貨損失

小賣家只能打落牙和血吞
賣家只能把可使用評價調嚴自保

樓主是替大家出了一口氣

嘴砲果然無敵!

既然知道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何不直接以身試法 以昭公信?

全國電子 網路訂貨專線 TEL:(02)2298-9922

(小賣家忍氣吞聲 並不表示該買家行為合法喔!...)
請問給我電話做什麼?剛剛的問題先解釋啦,社會法,公法,請問你提這做什麼? 超有學問的感覺,想聽聽看

不要轉移話題阿,解釋來聽聽

米高鹽 wrote:
法院常常有類似的案件...(恕刪)


沒錯,光這過程就讓買家疲於奔命,其實我在賣場跟結標信都有載明以新北地方法院為唯一訴訟地點,這點到是不用擔心。


小楊5311 wrote:
沒錯,光這過程就讓買...(恕刪)


你不是要公布賣場?前面有人回應要挑戰了,別轉移話題阿
我說有罪不可做!

有人說無罪沒關係!

給了電話 讓他印證所學... 卻馬上陽痿了?!
我不會公佈自己賣場的,當我是笨蛋嗎?如果你要挑戰我,我今天晚上開新的帳號,你來下標,我來告你,走走看,我說到做到一句話。

米高鹽 wrote:
何必解釋呢?

我說有罪不可做!

你說無罪沒關係!

你比較有學問吧!

給你電話 讓你印證所學... 馬上陽痿了?!


喔喔,所以你說的話我可以當作沒看見? 不然好像學問很高深,要個解釋沒有

4371968 wrote:
你不是要公布賣場?前...(恕刪)


我比較欣賞您的風采,就你來挑戰,好嗎?好的話我就開賣場,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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