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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69-ER "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遇惡駕駛險釀禍"

現行國家制度,就是讓我們那麼無奈
犯錯的人給可理由或說法
大家又束手無策
又之於人性本善,鄉愿的理解或原諒...結案
整個社會就是盡在討好
我覺得先處罰後,再決定'是否'給予機會''
而非混在一起處理
一碼歸一碼

哀~不是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
官員只會蕭規曹隨,那誰不會??
住新店已經24年
新店就是有這種人才愈來愈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6/143/2jocm.html

蕭男蕭男蕭男昨晚在父母陪同下至警局。他稱當時被救護車警笛聲嚇到,導致精神官能症發作,後來的事完全不記得,也忘了是否比中指,警方也在其住處,發現他日前到三總精神科就醫的藥包。

律師廖芳萱指出,smart車駕駛不禮讓救護車恐吃上罰單,面臨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余婦家屬能證明患者因該事件導致病情加重或延誤救治,駕駛恐再涉及《刑法》過失致死罪。

姓蕭阿..!
oggyoggy wrote:
他媽應該一起受罰才是!明知道孩子有病..還讓他開車?
有就醫紀錄..就能免其刑責嗎?...(恕刪)
非常同意,明知兒子有病還讓他開車,不擔心路上行人安全嗎?影片終究可看到一切,還想賴掉~
不然大家來圍堵蕭某並海扁一頓~~也有樣學樣,說忘記有海扁一頓這件事,並出示就醫記錄,這樣就可以免責嗎?
不過地球是圓的,會遇到報應的~

vincent388373 wrote:
父母都是媒體工作者,...(恕刪)
趕快公布這對媒體夫婦的照片吧!以為是媒體就沒事嗎?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惡劣的媒體比流氓還可怕~
那就把牠父母跟牠的照片都放上來讓大家看看渣渣是什麼嘴臉
媒體工作者又怎樣
現在手機都可以攝影
網路那麼發達
人人都可以當媒體
他父母擋得住電視台採訪
不見得擋得住千萬民眾的怒火
這年頭,有病沒病都要去看個精神科,沒病也要裝病弄個就診證明,

以後做壞事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又是一個靠勢的廢渣
平時很囂張
出了事就縮的跟烏龜一樣
反正有人出面擦屁股
真想看看那蕭姓一家的尊容..................

gofy6848 wrote:

!悲哀!

?台灣亂源?

!公務員最為不齒之所謂下三爛貨色!



更悲哀的是,
民代不是自己參加考試我們無選擇餘地的那種公務員,
而是人民自己一票一票選出來的那種....

什麼選民選出甚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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