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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說不可...關於西施過肩摔!!...版主你自己歸類好了!!

從晚間新聞中看到那個西施站在檳榔攤前手還拿著封面登自己照片的雜誌
我真覺得那個警察還真可憐 被人當做墊腳石
那個西施紅了 沈玉琳呢 趕快出來簽約吧~~
對於警察選擇性取締

柿子挑軟的吃這種行為

非常不屑

今天又打兩次110檢舉違規停車

給你猜怎樣

警車停在租書店前 鳴警迪

鳴一分鐘在裡面看書的沒出來牽車

他就把警車開走了

連開單都沒有開

他們坐在警車裡 眼睜睜的看著 媽媽拉著小孩下著雨被逼的走到馬路上與車爭道

也不願下車進書店強制驅離

最後連開單也不願開單

做個樣子就閃人

這就是大家幫忙說話的條子伯伯

為什麼不取締

為什麼裡面看書的人明明外面有警車也鳴了

也不出來移車

告訴你! 官商勾結!

我去檢舉

警察跟我說叫我不要再檢舉了!

因為"會造成商家的不滿"

暗 !!

人家走在馬路上給車撞死 你警察要不要負責?
dkandy50 wrote:
妳有情緒、忍受不了
就拖下警察制服再打

被罵就可以打人
也沒資格穿國家的制服


回到源頭、你開單就開單
開完就走人
會扭在一起打?


如果今天換成是你是警察,你可以嗎?你又做的到嗎?

難道今天做了你上述所說的事情,就不會被人說是挾怨報復嗎?

如果是這樣,事情才會鬧的更大吧?

你可以當面被冊幹六譙,而面不改色的值勤嗎?

就算你可以,也不代表每個人都可以。

要是你不發瘋打人譙警察,今天什麼事都沒有,不是嗎?

要是你不公然露出,有人會檢舉你嗎?

原來人民不爽被檢舉就可以打罵警察哦~

原來警察要來取締你,還要被你洗臉哦~

原來當警察就是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才是好警察!

原來女人做錯事,只因為她是女人,所以每個人都來罵警察哦~

法律的執行,是不分性別的!只有一套標準!

今天管你是正妹還是恐龍妹,做錯事就要接受自已做錯的後果。

我只看到一個想紅的女人,被訪問時還帶著雜誌的封面。

而沒有看到任何人讉責顏小姐要何要出言不遜辱罵警察!甩警察巴掌!

為何不配合執行公務的行為!

就因為這個網站,都是男人?

特務P-鴨嘴獸泰瑞 wrote:
如果今天換成是你是警...(恕刪)


警察執法標準不一

柿子挑軟的吃

才會造成今天這種情形

如果一視同仁

不管面對何人處理態度都一樣

那來的這種鳥新聞

這一切 也都是他們自己造成的

警察喔.... 哈
dkandy50 wrote:
妳有情緒、忍受不了就...(恕刪)

回到源頭

若西施一開始就配合員警執法,沒有挑釁言論,那員警還需要拿出錄音筆蒐證嗎?

打人固然不對,但先動手的又是誰?

abcdpp911 wrote:
警察執法標準不一

柿子挑軟的吃

才會造成今天這種情形

如果一視同仁

不管面對何人處理態度都一樣

那來的這種鳥新聞


你先叫那些有權有勢的人的兒子女兒,不要有事沒事去關說吧!

就不會造成惡性循環!

這點做的到,再來談一視同仁!
特務P-鴨嘴獸泰瑞 wrote:
如果今天換成是你是警...(恕刪)


你覺得一個百性犯公務罪

還是一個警察執法過當

哪一個會變砲灰

肯定是警察

百性犯罪還是百性、警查犯罪是整個司法體系要背罪、甚至是國家

國家帶頭犯罪誰嚴重?

我不懂那台妹想紅淦嘛的也不想知道

我只知道警察這裡濫用他的公權力

老鼠屎、不可表示贊同
特務P-鴨嘴獸泰瑞 wrote:
你先叫那些有權有勢的...(恕刪)


老子不認識那些有錢人.......

我只知道新竹市金山街一號 小說店 前人行道亂停車

員警可以待在警車上 連下車都不願意的

還親眼看著媽媽拉著小朋友走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上

卻一點也無動於終 也不願強力取締 人行道的違規停車

人民保母對於違規造停車成行人危險可以視若無賭

人民要如何尊重警察

你厲害!

那天你兒子老婆因為這樣走在路上

不小心給車a掉 看你什麼心態....

你自己慢慢搞你的一視同人 理論去!



 妹妹講話真的太嗆了
 不過真的像她那樣說的 只叮她一家 不叮其它家
 那任誰都會抓狂吧??

 條伯伯更過份…可以請求女警幫忙
 西施妹妹人那麼小一隻
 真的需要動用到武力嗎

 職業並沒有貴賤之分
 而且西施妹妹也是為了要養家才從事這個行業的
 也許書讀的沒有很高 講話沒水準
 這也是不是她所願意的
 十七歲就要賺錢養兩個弟弟
 沒有去賣身、酒店 我都覺得她很了不起了。

喜歡拿美國警察跟台灣警察比的人~我想請問一下美國人民可以合法擁有槍枝~台灣人民可以嗎~如果台灣人民不能合法擁有槍枝~你們憑甚麼拿美國警察跟台灣警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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